引言
近日,兴城社区金域华府小区业主在地方论坛发帖吐槽,水务公司私自更换水表,质疑街道与物业为水务公司换表“大开方便之门”。具体情况一起来看看!
大致内容
鉴于国家法律未对正常使用超过八年的水表有强制性更换法规,但兴城街道、物业服务公司均对水务公司私自换表的行为大开方便之门,均已严重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拒绝任何以门栋通知为理由就强制更换(近期该楼栋找收到停水通知,没有换表通知)。
按照相关律法,水务公司有责任和每一户均进行确认,并在明确无遗漏的告知前提下才可以进行更换,这是中国基本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但是这个正当权益被街道以及物业联合水务公司赤裸裸,明晃晃的侵犯。
诉求一:恢复为老水表,并重新校核老水表;诉求二:对街道以及物业追责,什么法律支撑他们可以赤裸裸侵犯业主的权益。
据悉,水表更换的规定标准主要依据口径和使用期限,标称口径25mm及以下的水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25mm至50mm的不超过4年,到期需轮换。不知兴城社区的金域华府小区该用户家的水表是否超出使用年限?除此之外,据上述市民描述“没有换表通知”,通常供水公司换水表不告知用户通常不合法,除非是紧急维修等特殊情况。用户有权要求解释、协商或投诉维权。
《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明确,消费者享有知悉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物业与街道未经业主同意,擅自配合水务公司开展换表工作,本质上是对业主合法权益的侵犯。街道作为基层管理单位,物业作为服务提供者,本应维护业主权益,而非为企业违规操作提供便利。
公用服务的本质是为民服务,程序正义是底线要求。还望水务、物业、街道等相关方应立即介入调查,公开换表的依据、流程与费用明细,与业主充分协商沟通。对于违规操作行为,相关监管部门需依法追责,切实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唯有坚守程序正义,才能让公用服务真正赢得公众信任。
换表未告知,权益遭侵犯。
街道物业纵,民生何处在?
来源:鹤鸣亭丨编稿:刘姐丨审核:蔡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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