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25年年报工作已经启动,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郑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应报送2025年度报告,年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24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年报渠道看这里

根据安排,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通过电脑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或手机端微信公众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NSGSJ)、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在微信或支付宝中搜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选择年报报告—登记机关所在地河南即可),报送2025年度报告并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通过电脑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或手机端微信公众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NSGSJ)、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报送2025年度报告并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2025年度报告。

不按规定年报将受罚

根据相关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法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以及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登记证。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经营主体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年报诈骗”频发须警惕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年报填报不收费,各类经营主体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谨防“年报诈骗”,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利用代填年报进行诈骗。不法分子冒充市场监管人员声称填报年报需要缴费,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加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声称其未进行年报申报或年报填报存在问题,要求缴纳一定费用以填报年报,有的还发送含有链接的短信,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并支付费用。

利用非法网站进行诈骗。不法分子在微信、网站等互联网媒体上制作虚假的年报填报入口或交易平台,诱导经营主体点击并填写相关信息,从而骗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年报填报的唯一网址是https://gsxt.scjg.henan.gov.cn。

利用非法链接进行诈骗。不法分子通过微信或短信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信息,诱导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点击,并在非法交易平台上进行诈骗。

利用不明来源的快递件进行诈骗。不法分子邮寄到付快件,要求企业支付运费,信件中包含所谓《企业年检公告》,以企业年检过期为由,责令其接受“年检”,并支付费用。

利用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诈骗。不法分子冒充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给经营者发送信息或者邮寄材料,声称可以帮助其年报,要求签约年报填报协议并支付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