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月6日讯 近日,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超市发四道口二号店因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19.5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8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涉及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超市发四道口二号店(以下简称“超市发四道口店”)销售过期食品。尽管举报人未能提供确凿证据证明部分产品过期,但执法人员通过检查发现,该店确实存在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法事实包括销售过期香辣萝卜干、冰冰熊原味酸奶、德青源A级鲜鸡蛋、三元益菌多黄桃酸奶及元气森林白桃味气泡水等多款产品。这些食品部分已售出,剩余过期产品已于检查后下架或退货处理。

此外,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披露,该举报人并非在当事人处购买到过期食品,其家属为当事人单位的前理货员工,此前其家属因人事纠纷离职,举报人怀恨在心,故举报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超市发四道口二号店成立于2018年9月,负责人为赵萌,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外学院南路四道口西北角(西直门外学院南路37号)一层101号。总公司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5月,董事长为王增庆,属于国有企业。该公司拥有百余家连锁门店,覆盖北京8个区县及张家口地区。(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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