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

国家统计局发布公告

根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安排

国家统计局

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劳动力调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调查范围

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和乡村地域。

调查登记对象

国家统计局按照抽样方法抽中的本社区(村)家庭户和集体户。应在被抽中户中登记的人是:

(一)调查时点居住在本户的人;

(二)本户户籍人口中,外出不满半年的人。

调查时间

一般为每月10日—16日,如受法定节假日影响,调查时间作适当调整。

调查方式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派调查员到本社区(村)被抽中的住户家中进行登记。调查员入户登记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颁发的工作证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调查人员必须对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严格予以保密。

请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抽中作为调查对象的住户,积极支持配合政府统计工作。

编 辑:李奇儒

美 编:车晓丹

责 编:宋子光

信 源: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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