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广电·天下泉城客户端1月6日讯1月5日,槐荫公安分局治安大队通过走访摸排获悉,在辖区某居民小区内有人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接到线索后,民警第一时间开展研判对嫌疑人实施抓捕。当天下午16时许,在某居民小区一楼沿街房内,将正在搬运烟花爆竹的李某抓获,查获非法存放的烟花爆竹34箱。经过现场突击审查,李某供述其在某村居板房内还有存储的烟花爆竹,民警随即在其供述地址又查获烟花爆竹111箱,涉案金额约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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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公安机关正在对其进货渠道和销售方向进行深挖细查,嫌疑人李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正在进一步审查中,所收缴的烟花爆竹交由应急部门妥善处置。

警方提醒:

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均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而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发现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10举报。

记者:杨天

通讯员:宋健

编辑:石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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