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中社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在2026年1月6日发布的公告,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被处以罚款30万元。

同时,郑永作为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时任信息科技总监,对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受到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