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1月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通化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因贷款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被罚款30万元。同时,刘晶丹、王培源、张毅博、滕冠男因贷款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

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

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

机关

1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吉林通化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欺骗投保人

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吉林通化中心支公司罚款7万元。

对刘茜警告并罚款1万元。

通化金融监管分局

2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未及时办理执业登记注销手续

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警告并罚款7.3万元。

对范明月、李小飞警告并罚款共计1.2万元。

通化金融监管分局

3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唆使保险代理人违反诚信义务

对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警告并罚款0.4万元。

对王婷婷警告并罚款0.4万元。

通化金融监管分局

4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夸大保险收益

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中心支公司罚款7万元。

对宋娇茹警告并罚款1万元。

通化金融监管分局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贷款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

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罚款30万元。

对刘晶丹、王培源、张毅博、滕冠男警告。

通化金融监管分局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员

工行为排查不到位

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罚款30万元。

对徐博、徐发有、王雁群、孙军、林晓泉、李继鹏、郑雪鹰警告。

对刘兆刚禁止11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通化金融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