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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 杨洋 编 李亦辉
1月6日,邯郸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邯金罚决字〔2025〕9号)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被邯郸金融监管分局罚款50万元。
邯金罚决字〔2025〕9号显示,因对贷款“三查”不尽职负有责任,刘斌(时任工商银行邯郸分行行长)被警告。
邯金罚决字〔2025〕13号显示,因对贷款“三查”不尽职负有责任,张振忠(时任工商银行邯郸分行信贷与投资管理部经理)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成立于1985年05月08日,注册地址为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248号,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银证转帐);保管箱服务;记帐式债券的柜面买卖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有条件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上级行授权的外汇担保;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本企业房屋、设备租赁;办理黄金、白银等贵金属业务;代理贵金属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兼业;兼业代理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407条,周边风险26150条,历史风险213条,预警提醒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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