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知情人士向新黄河反映,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沁伊高速在施工期间,涉嫌在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柏谷坞村违规取土,其中部分区域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日前,新黄河记者实地调查发现,在柏谷坞村西南方确实存在取土后留下的大坑。经自然资源部“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检索确认,大坑西北角6.57亩(0.438公顷)土地为永久基本农田。
2025年12月底,新黄河记者将上述问题反馈至洛阳市偃师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交由属地调查,相关结果会及时公布。”
取土坑涉嫌侵占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据上述知情人透露,该大坑是沁伊高速4标段建设时取土所致,取土行为发生在2023年施工高峰期,所取土壤主要用于高速路基及匝道填筑,取土量约为70余万方,涉及土地面积约80亩(约4公顷)。
2025年12月下旬,新黄河记者前往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柏谷坞村西南侧实地探访,一处巨大的正方形取土坑赫然在目。通过地图软件粗略测量,该取土坑南北长约220米、东西宽约230米,占地面积约80亩(约4公顷),坑体最深处达18米左右,南、北侧土崖上挖掘机作业留下的铲痕清晰可见,现场情况与知情人反映的取土范围基本吻合。尽管取土场地表已进行平整复耕处理,但复耕区域的土壤质地、耕作层厚度与周边正常耕地存在明显差异。
为核实是否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新黄河记者通过自然资源部2024年9月上线的“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进行检索,结果显示该取土坑西北角有6.57亩(0.438公顷)土地被明确标注为永久基本农田。
带着相关问题,新黄河记者前往偃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相关情况。该局李姓负责人确认,该取土场为沁伊高速4标段施工配套设施,已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随后,该负责人向记者展示了该地块测绘图和批复的临时用地手续,证实该地块确为沁伊高速取土场。
针对新黄河记者提出的“现场航拍图与审批测绘图存在明显差异”“批复文件未明确标注取土数量和深度”等疑问,该负责人表示,具体取土数量需向属地缑氏镇政府进一步核实,对于是否涉及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核心问题,需开展调查后才能确认。随后,该负责人调取该地点卫星图,确认该大坑西北角存在永久性基本农田,面积为6.57亩(0.438公顷)。
项目方和村委会各执一词,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针对取土及责任认定问题,记者先后走访了多方责任主体。在项目业主方河南省沁伊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未参与实际建设,但确认该大坑为沁伊高速4标段取土场且已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是否存在越界取土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需向施工方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核实。
随后,新黄河记者来到沁伊高速4标段项目经理部,通过公示栏电话与该项目部杨姓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称,取土行为并非其公司直接实施,而是由柏谷坞村负责,至于是否越界破坏永久基本农田,需向缑氏镇以及柏谷坞村委会了解。
同日,新黄河记者在缑氏镇政府见到了柏谷坞村村委会主任李某。李某表示,取土场已办理临时用地及取土相关手续,实际取土由沁伊高速4标段项目经理部派出的施工队负责,“施工队取土范围不规范,东挖一块西挖一块,之后突然停工,至今仍有两台挖掘机留在村内。”李某补充,为保障村民正常耕种,村委会已自行组织复耕复垦,目前已播种两年。对于永久基本农田被破坏的问题,李某未作出明确回应。
2025年12月底,新黄河记者将上述各方说法反映至偃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交由属地调查,相关结果会及时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禁止擅自在耕地上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一步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取土、破坏基本农田种植条件,违反规定的,将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耕地开垦费1至2倍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沁伊高速于2021年12月开工建设,为河南省高速公路“13445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北起焦作市沁阳市柏香镇,南至伊川县白沙镇与汝阳县交界处,路线全长98.9公里,其中洛阳境内59公里,已于2025年12月底建成通车。
原标题:《河南一高速施工期间被指破坏永久性基本农田,洛阳市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来源:新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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