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山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对女性弱势群体、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以及婚姻家庭权益、妇女网络空间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保障。

为扎实做好《实施办法》学习宣传工作,我们从即日起开设专栏,详细解读《实施办法》及修订亮点,引导广大妇女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依法维权能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今天我们学习《实施办法》第一条至第五条

来源 | 省妇联权益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