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可是有些驾驶员

偏偏不肯吸取教训

心存侥幸,剑走偏锋

二次、三次

甚至七次无证驾驶!

最终

面临罚款+拘留双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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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次无证驾驶

2025年10月24日下午19时51分,贵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港北一大队民警在辖区江北大道/解放路口开展夜查时,发现一名女子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随即上前示意其停车接受例行检查。

经核查,这名龙姓女子 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在 2016年至2020年期间, 曾先后 六次因实施未依法取得机 动 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面对龙某某漠视法律、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现场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最终,龙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9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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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无证驾驶

2025年11月11日20时17分,谭某某驾驶一辆轻便摩托车行至贵港市港北区一德幼儿园路段,因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核实,谭某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曾因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分别于2025年9月3日18时8分和2023年7月17日被行政处罚。

最终,谭某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3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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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无证驾驶

2025年12月15日9时44分,贵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港北一大队民警在中山路/江北大道路口执勤点开展工作时,对驾驶轻便摩托车的黄某某进行检查,黄某某实施无驾驶证,且其所驾摩托车逾期未年检,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核实,黄某某曾于2023年因实施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

民警对其进行严肃普法教育,指出无证驾驶和驾驶逾期未检车辆的严重危害,并依法暂扣车辆。黄某某因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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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的危害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驾驶者不了解交通法规,或者即使了解也可能因为没有受到严格的驾驶资格约束而不遵守交通规则,如闯红灯、超速行驶、逆行、随意停车等,这些违法行为会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导致交通拥堵,降低道路通行效率,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出行体验。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由于未经过正规驾驶培训,无证驾驶者往往不具备安全驾驶技能和规则意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不仅威胁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还需承担巨额的民事赔偿费用。

诱发违法犯罪

无证驾驶者往往存在侥幸心理,这种心理容易演变为其他更严重的违法行为,如:酒后驾驶、危险驾驶、肇事逃逸等,甚至可能引发出车辆盗抢等刑事犯罪。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交管部门严厉打击的重点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持“证”上路,切勿心存侥、以身试法!

图文:港北一大队、港北二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梁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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