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初,国家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用于支持老旧电梯更新的政策发布后,通过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解决了一部分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住宅老旧电梯安全隐患。该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随之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本文从电梯行业角度出发,通过政策背景、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优化建议等方面,分析和阐述该政策给电梯行业带来的相关变化和应对措施等。
本文篇幅较长,将以连载方式陆续刊发。
已刊发部分:
今天刊发第五部分:存在问题(下)。
5.6 更新施工过程中频发安全事故
在新建筑物内安装电梯,施工人员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作业环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措施非常规范有序。而目前国债更新电梯项目基本是拆旧换新,需要在现场将老旧电梯全部拆除后,再安装新电梯。由于施工现场存在居民出入、车辆停放、各类管道年久失修、电气线路老化等多个不确定因素,给现场的施工管理带来了众多安全隐患。
尤其在老旧电梯拆除环节,因使用主体与监管责任主体界定不清,且旧梯拆除操作存在不规范情况,极易出现部件高空坠落,进而造成井道内部结构受损、通信信号装置损毁等问题;拆除后井道口若未及时有效封闭,还会形成安全隐患突出的“黑洞”陷阱。此外,受“赶工期、保节点、追时效”的影响,新梯安装阶段普遍存在交叉作业、穿插施工、疲劳施工等粗放式操作,这不仅严重影响安装质量与作业安全,还会破坏新梯安装基础的稳固性,进一步叠加施工风险。
例如:
2024年9月9日13时许,湘潭县易俗河镇冠华槟榔园小区1栋1单元西头右台电梯在拆除过程中,发生一起作业人员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调查组认定湘潭县易俗河镇冠华槟榔园小区拆除电梯“9.9”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5年4月22日15时10分许,在江北区石马河街道金科10年城小区西区57栋3台电梯更新工程拆除旧电梯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拆除工人刘*、胡**当场死亡。经调查认定,江北石马河金科10年城57栋3台电梯更新工程“4·2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因工人安全意识淡漠,违章冒险作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5年11月19日9时50分许,位于昌平区天通苑南街道天通东苑一区7号楼,工人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在2024年和2025年,由于国债更新项目的集中开工,导致具有成熟经验的安装队伍人员严重不足,而老旧电梯拆除施工在监管环节又处于空白地带,迄今已发生数十起伤亡事故。
5.7 未更新改造的老旧电梯安全隐患大
截至2025年12月,在我国目前使用的1200万台电梯中,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已超过110万台。电梯长时间使用,容易出现机械部件磨损、电子元器件老化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发布的历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情况通报》统计数据,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共有电梯162.85万台。截止到2011年底,全国共有电梯201.06万台,比上年增加38.21万台。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电梯245.33万台,比上年增加44.27万台。
综合以上数据进行估算,到2026年底和2027年底,分别约有148.21万台和192.48万台使用年龄超过15年老旧电梯。即使国债补贴台量能达到老旧电梯的20%甚至30%,也只能解决一小部分老旧电梯的安全隐患问题,况且该台量的基数仍会逐年增加。
为了更好地保障电梯运行安全,我国的电梯检验规则也在不断地修订和完善,增加和调整内容及实施日期见表1。
表1 电梯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历次修订内容
监督检验规则及修改单
TSG T7001-2009
TSG T7001-2009(XG1)
TSG T7001-2009(XG2)
发布日期
2009年12月4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7年6月20日
实施日期
2010年4月1日
2014年3月1日
2017年10月1日
增加的主要安全保护装置和其他部分要求
●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 电梯制动器电流回路的防粘连保护
● 要求设置的轿顶护栏和对重护栏
● 双组独立的制动器机械部件设置
● 拟加装的自动救援操作装置、能量回馈节能装置、IC卡系统的下述资料(属于改造时)
● 控制柜、紧急操作和动态测试装置
●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 门标识
● 轿门开门限制装置及轿门的开启
● 制动试验
根据表1的内容,可以看到在2010年4月1日之前出厂的电梯,缺少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而截至2009年,全国共有电梯136.99万台,加上2010年一季度电梯产量,全国大约有140万台(不含已经改造或更新台量)电梯缺少该项安全保护装置。
同样,在2017年10月1日前出厂的电梯,缺少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而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电梯562.7万台,其中至少有550万台(不含已经改造或更新台量)电梯缺少该项安全保护装置。
在这些没有经过改造、大修或更新的电梯中,与现行安全规范和技术标准相比,存在巨大的运行安全隐患。
5.8 单一品牌过度集中
由于国债更新电梯的定额补贴是每台15万元,而且中标的金额紧贴15万元,超出的部分基本由住房维修资金或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补充,即使需要业主自筹资金的,也是极少的金额。这导致政府指定入围或业主自主选择时,更倾向于外资品牌的产品,这反而不利于我国电梯行业的均衡发展,也对民族品牌电梯和国有电梯企业产生了严重影响。
例如,据某外资电梯品牌公开宣传,2024年,昆山市获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更新的住宅老旧电梯达2196台,在居民完全自主选择品牌的前提下,该品牌电梯中标2106台,占比约96%,项目覆盖全市142个小区。
5.9 未能充分拉动社会投资和居民消费
自2024年“两新”工作启动以来,大规模设备更新持续落地见效。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的投资补助资金已支持约8400个项目,带动总投资超1万亿元。
大规模设备更新一是直接带动机械设备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等相关产业发展;二是通过项目建设周期中的劳务雇佣、原材料采购等环节促进中间需求;三是形成产能后进一步释放供给能力,推动下游产业扩张。2025年1至7月份,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同比增长15.2%,增速比全部投资高13.6个百分点,拉动全部投资增长2.2个百分点。
大规模设备更新不仅直接拉动了投资增长,更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中发挥关键作用。数据显示,在政策带动下,2024年4月至2025年7月,全国工业企业采购机械设备金额同比增长9.8%,信息传输软件业、科技服务业设备采购金额同比分别增长近三成,显示出多个行业对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的高度需求。
住房城乡建设部数据显示,2024年国补资金投入了62亿元,支持各地对4.1万部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惠及居民近170万户。截至2025年2月,全国已开工国补资金支持更新电梯3.6万部。
然而实际国债支持老旧电梯更新项目中,并未直接带动投资和居民消费或者投资和消费的比例非常小,这与国债补贴带动投资和消费的初衷有些偏离。
5.10 对使用15年以上“老旧电梯”的误解
首先,在我国电梯行业现行的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中,没有一个明确的“老旧电梯”术语或定义,在国外相关的电梯标准中也没有任何关于“老旧电梯”的统一定义。也就是说,目前所谓的投入使用年龄满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无任何法定解释,仅仅只是一种社会流行的通俗说法而已,并没有得到行业内的统一认可。
其次,我国早期生产的电梯,虽然是投入运行15年甚至20年的产品,由于国家标准的升级,尽管在个别安全保护功能上有缺失,但总体质量仍要比目前同期出厂的产品质量要高很多。由于现在的电梯安全常识和使用管理的宣传普及覆盖面非常有限,加上电梯产品又被定义为特种设备,广大电梯业主又极度缺乏专业知识,所以普遍都会认为新电梯一定比老电梯的安全性好、可靠性高、技术先进、舒适感更好,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对“老旧电梯”的误解。
然而电梯安全和质量的实际情况,与电梯整机设计寿命、使用管理水平、维护保养质量等多个因素有着密切关联,这对于电梯行业的专业人员而言,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所以为了避免超长期国债更新后的电梯质量反而不如拆除的老旧电梯,《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在发布之日起就同步实施。
电梯虽“老”、使用虽“旧”,但绝对不是使用年龄到15年就必须更新的,而是要根据设备自身的使用环境和设备状态等多个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不仅仅是通过简单的安全评估就判定整机报废,应该对“老旧电梯”进行重新认知和规范性的定义。
未完待续……
作者:《中国电梯》“锐视角”工作室主编 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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