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文璇

1月5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治安大队通过走访摸排获悉,辖区某居民小区内有人非法存储烟花爆竹。

接到线索后,民警第一时间开展研判,并于当天16时许,在某居民小区一楼沿街房内,将正在搬运烟花爆竹的嫌疑人李某抓获,查获非法存放的烟花爆竹34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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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现场突击审查,李某供述其在某村居板房内还有存储的烟花爆竹。民警随即在其供述地址查获烟花爆竹111箱,涉案金额约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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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李某的进货渠道和销售方向进行深挖细查,所收缴的烟花爆竹已交由应急部门妥善处置。

警方提醒: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均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而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不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发现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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