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加州华人社区,不少已婚人士长期独自在美国工作生活,而配偶仍留在中国。

出于现实需要,有些人选择与其他异性共同生活、相互照应,甚至逐渐发展出感情。然而,许多人并未意识到,这类婚外关系可能在申请美国公民身份时埋下隐患,甚至直接导致入籍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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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移民从业人士指出,在洛杉矶地区,已婚华人男女“搭伙”生活的情况并不少见。有的关系最初只是互相帮忙,但随着时间推移,演变为事实上的亲密关系。

一名华裔女性的经历便颇具代表性:她多年未与合法配偶见面,却与身边同住的男友朝夕相处。后来,当合法丈夫再度入境,她陷入两难境地。更棘手的是,在随后申请入籍时,有人向移民部门反映其存在婚外情行为,最终法院以“不符合入籍条件”为由,驳回了她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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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美国多数州并未将通奸列为刑事犯罪,这类行为更多被视为道德层面的问题,但在移民体系中,其影响却不可忽视。移民相关规定长期存在,只是在过去执法相对宽松;而在当前移民政策趋严的背景下,一旦被查实,婚外情或出轨行为就可能成为入籍路上的“绊脚石”。

根据移民局(USCIS)公开信息,自2025年10月下旬起,绿卡持有者申请入籍的审核标准明显提高,重点强化对“良好道德品格”(Good Moral Character,简称GMC)的审查,甚至恢复了部分地区的“邻里调查”做法。换言之,申请人不仅要满足居留年限和语言、历史考试要求,还需证明自己在法定考察期内品行端正。

按照规定,入籍申请人需证明在特定时间段内具备良好道德品格:通常为申请前五年,若是与美国公民结婚,则为三年。相关法规显示,婚外情或通奸行为被视为一种“条件性障碍”,若该行为被认定为破坏了原有婚姻关系,移民官可能据此否定GMC,从而拒绝入籍申请。

除非申请人能够提出“减轻情节”,例如配偶知情并同意、婚姻关系已合法终止、或离婚本身不具法律效力等,否则很难推翻这一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这类障碍并非终身禁止,但在审理过程中影响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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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官在面试中通常会详细追问婚姻和离婚细节,包括感情破裂原因、配偶是否知情等,并要求提交相关证据,如离婚判决书、书面说明或证人陈述。

一旦入籍被拒,申请人可选择上诉,或在障碍期结束后重新申请,通常需要等待数年。

实践中,已有多起案例显示,婚外情问题直接导致入籍失败。有的申请人在五年审查期内与他人发生婚外关系,配偶并不知情,最终婚姻破裂。

移民官在审查离婚文件时发现其中提及“出轨”,随即否决了入籍申请。

也有个案中,申请人早在十多年前曾有过婚外情,虽然表面上已超出五年考察期,但移民官仍以道德问题为由拒绝申请。还有申请人与公民配偶结婚,三年考察期内发生出轨,尽管配偶表示原谅并出具说明,但因离婚记录中明确写明“背叛婚姻”,移民部门仍认定其破坏婚姻关系,拒绝入籍。

目前,南加州不少华人因自身或身边人的类似经历,对入籍审查心存担忧。

业内人士提醒,这种担忧并非空穴来风。虽然并非所有婚外关系都会自动导致入籍失败,但若在申请过程中刻意隐瞒事实,一旦被认定为“虚假陈述”,后果往往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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