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法律已不再使用“非法同居”这一表述,过去被视为违法的未婚同居,如今随着法律调整有了更清晰的认定。上世纪80年代,未婚同居还被称作“非法同居”,夫妻住招待所都要带结婚证,2001年这一概念被取消,人们在情感选择上更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同居情况都完全相同。

对于成年男女双方自愿且均无配偶的同居,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属于个人生活选择,法律不会干涉。但这种同居关系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双方没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没有互相抚养的义务,没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财产也默认归各自所有,比如各自的工资、奖金仍属于个人,除非是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财产,才会按照出资比例或约定分割,这部分财产受法律保护。

如果其中一方或双方已有合法配偶,却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违反法律。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仅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还可能构成重婚罪,触犯《刑法》会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也能主张配偶赠与同居者的财产无效。

还有“事实婚姻”的特殊情况,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领证的,具有合法婚姻效力,需要通过法院起诉离婚;1994年之后的类似情况,只是普通同居关系,不能起诉离婚,仅能处理财产和子女问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不管是哪种同居关系,违背妇女意志的性行为都可能构成强奸罪。哪怕是在同居期间,比如女方醉酒无法反抗时强行发生关系,依然涉嫌犯罪,不会因为同居身份而免责。

很多人对同居的“法律保护”有误解,女生担心财产分不均、受委屈没处说理,男生觉得自愿就合法,其实核心是“法不禁止即许可”——行为合法但不代表权益受特殊保护。同居和婚姻的区别在于,婚姻有专门条款保障夫妻权益,而同居是自愿生活方式,权益需靠提前约定,比如一起买大件时写清出资比例或签财产协议,避免分手扯皮。若有孩子,不管分不分手,双方都有抚养义务,孩子权利与婚生子女一致。

现在同居越来越普遍,但搞清楚法律边界很重要,既不用因误解害怕,也别因大意踩坑。比如情侣同居时,提前说清财产归属,涉及孩子要谨慎,就能减少后续纠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