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认识个对象,本想着奔着结婚去,结果同居才10天,34岁的男子就发现女友“脑子不对劲”,一查竟然是智力二级残疾。这事儿闹到了法院,最后判决女方返还1万彩礼,媒人还得退还一半介绍费。
男子34岁,正是家里催婚催得紧的年纪,经人介绍认识了26岁的女友。刚开始看着挺正常,两人一来二去看对眼了,直接住到了一起。日子没过几天,男子觉得不对劲,女友说话办事跟常人不太一样,生活自理都成问题。后来一打听,彻底傻眼了,对方竟然是智力二级残疾。这种级别的残疾,意味着智力水平远低于常人,很多事情根本无法理解,更别说操持家务了。男子感觉自己被骗了,这哪是找媳妇,简直是请了尊“菩萨”回来供着。彩礼交了,介绍费也给了,婚没结成,还得收拾烂摊子,心里那个堵得慌。
这事在法律上讲得很清楚。根据《民法典》,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里虽然两人可能没领证,但智力残疾属于重大缺陷,隐瞒不报就是欺诈。彩礼这东西,法律上定义为“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现在婚没结成,目的落空,钱自然得退回来。媒人作为居间人,收了钱就得办事,提供真实信息是基本义务,连这都做不到,法院判决退钱一点也不冤。网友看了都直摇头,有人同情这哥们倒霉,遇人不淑;也有人觉得这判得解气,这就是为了骗彩礼挖的坑,必须填平。法院这一判,既维护了男子的财产权益,也给那些想耍心眼的人提了个醒。
找对象还得擦亮眼,别被催婚冲昏了头脑,底子摸不清,千万别轻易掏腰包,法律能止损,但心里的坑难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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