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贵州省法学会
责编|薛应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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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重要平台。为打通法治服务“最后一公里”,贵州省各级法学会认真落实中国法学会及贵州省委、省委政法委部署,扎实推进站点建设,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发挥专业优势,为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目前,贵州省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逐步构建起以党建引领为核心、源头治理为基础、组织下沉为保障、机制创新为动力、法治支撑为根本、多元协同为路径、科技赋能为手段的基层治理理论框架。
贵州省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的建设实践
“三项举措”推动站点实体化建设。贵州省法学会通过出台专项建设方案、制定标准化规范、落实专项经费,系统推进基层服务站点实体化建设。在站点建设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通过整合基层法治资源、优化服务资源配置,推动站点高效运行,并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法律服务模式。截至目前,贵州省已建成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1504个。其中,省级1个、市级8个、县级215个、乡级1280个,且92%的站点已入驻综治中心。此外,贵州各级法学会还通过“会员进网格、服务千万家”行动积极引导1.5万余名法学会会员入驻网格,实现法律服务精准覆盖。
“三大抓手”保障站点实战化运行。为确保群众需求得到及时有效响应,贵州省各级法学会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抓手,按照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专业学科领域,精心选拔1100余名法学专家组建专业人才队伍,为基层法治服务提供智力支撑。针对偏远地区法律服务覆盖不足的实际情况,创新设立流动服务点,通过“移动办公”“上门服务”等方式,将法治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注重构建协同治理机制,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宣传体系:线上,着力打造“法治直播间”互动平台,定期邀请法学专家开展直播连麦,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法律条文解读等形式进行专题普法;线下,积极联动司法行政等部门,共同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及“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近三年,贵州省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助力综治中心开展法律咨询服务2.8万余次,化解矛盾纠纷3.3万余件,推动会员进网格2.4万余人次。
“三重机制”促进站点规范化服务。为切实提升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的服务能力,贵州省各级法学会着力构建系统化、可持续的工作运行机制,推动站点从“有形覆盖”转向“有效运转”。通过建立“法学专家定期值班”机制,引导专业力量下沉一线,为群众提供权威、精准的法律指导;依托“工作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实现从咨询受理、跟踪办理到结果反馈的全链条规范化运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深化“党建+业务”融合履职机制,发挥党员法学工作者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为引领提升服务水平,以专业能力赋能基层治理。
“三种方式”助力站点长效化发展。在推进站点长效化发展进程中,贵州省各级法学会着力探索三大方式:一是强化能力建设方式,通过组织专业培训,系统提升站点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实务能力;二是完善激励机制方式,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内生动力;三是创新经验推广方式,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整体提升”的工作理念,总结梳理各地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的创新做法和成熟经验,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本,为其他站点建设提供实践范本。例如,黔西南州法学会针对基层群众日益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创新推出“周三有约”工作方式。该方式通过组织法学专家定期进驻基层服务站点,实行“固定坐班、亮牌服务、责任到人”的工作模式,确保群众每周都能在“家门口”获得专业、权威的法律咨询服务。
贵州省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存在的短板
站点的制度规范不够健全。站点现有制度规范相对粗疏、细化不足,缺乏具体操作指引;与其他部门在信息共享、合作调处方面缺乏明确的制度安排;制度更新速度滞后于法治实践发展,存在一定的服务盲区。
站点的力量配置不够完备。部分站点面临复合型发展困境:经费保障机制不健全,难以支撑法学法律专业人员常态化驻站;服务力量过度依赖体制内人员,对社会力量(如律师、调解员、志愿者等)的整合利用不足,使得群众满意度提升面临一定瓶颈。
站点的社会影响力不够广泛。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部分站点功能定位模糊、服务效能不足:部分市、县(市、区)服务供给与基层需求存在错位,资源整合机制不健全;法学专家下沉渠道不畅,难以精准匹配基层治理需求;法治宣传方式创新不足,难以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
站点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够强。当前,站点工作人员虽具备基本法律素养,但服务意识有待提升:工作模式传统,缺乏主动下沉走访的积极性;服务理念重程序轻实效,忽视群众维权中的心理压力和经济负担;个别人员推诿塞责,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
完善贵州省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的路径
健全站点运行与管理的制度规范体系。其一,构建站点日常运行制度与工作流程规范体系。完善制度框架,推动站点规范化融合化发展;制定标准化工作流程,覆盖群众接待、诉求受理、分类转办、跟踪反馈及回访改进等环节,形成“服务-反馈-改进”闭环,确保诉求及时响应。其二,加强与综治中心深度衔接。强化站点与综治和网格化信息平台的衔接,实现工作层级联动,确保综治中心指挥调度高效、服务站信息传递畅通、法律服务精准有力。依托综治中心统筹协调,组织法学会会员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综治中心优先选择法学会专家、会员作为调解员,推动建立专家、会员法治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其三,细化站点入驻人员评价体系。设计科学绩效指标,实现精准管理;结合实际增设“协作能力”“创新贡献”等个性化指标,提升评价全面性。制定系统性培训方案,提升站点人员综合素质。
优化站点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的配置。其一,强化站点专业力量。以法学专家为核心组建基层法律服务团队,依托法学会人才库明确分工协作机制,提升站点专业能力;同步推进人才梯队培养,吸纳青年律师、基层工作者及法学专业学生参与站点工作。因地制宜,根据区域特点和群众需求科学调配人员。其二,组织社会力量入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有序入驻站点,实现服务供给多元化,弥补心理干预、情感调适等短板。其三,强化站点人员的思想教育和监督评估。定期组织站点人员参与学习和培训,引导其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畅通群众反馈渠道,设立意见箱和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开展常态化的思想教育和监督评估活动,强化站点人员的服务意识,提升站点服务水平。
加大站点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影响力。其一,优化功能定位,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建立法治需求常态化调研机制,动态捕捉、分析辖区群众法治关切,实现“主动发现、精准响应”。其二,加强上下联动,构建协同治理体系。推行法学会与基层服务站点结对帮扶,推动法治资源下沉,形成“上下联动、资源共享”服务格局。其三,创新宣传模式,提升法治教育吸引力。通过电子屏播放短视频、动画等形式聚焦热点问题,发挥法学专家、“法律明白人”等示范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
加强站点组织与经费的支持保障力度。其一,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打破行政壁垒,实现服务资源与基层需求精准对接,为站点高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其二,积极运用综治中心经费支撑,探索建立财政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保障机制,构建“科学分配、精准匹配”的经费保障制度。其三,选址遵循便民利民原则,通过多元化策略延伸服务触角,在产业园区、农贸市场等群众聚集场所设立站点,提升服务的可及性。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作用,不断提升贵州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贵州省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需强化协同治理、专业能力与数字化应用,推动基层治理从“经验治理”向“法治治理”转型,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提供法治支撑。
(课题主持人:贵州民族大学教授潘善斌;课题组成员:贵州省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吴大华,贵州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占霞,福建江夏学院副教授赵勇,贵州省法学会会员部负责人赵燕华,广州工业大学教授陈玉梅,贵州大学教授孙志煜,贵州民族大学教授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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