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京法网事

2023年5月,王女士在某商场的冰场内按要求贴边逆时针滑行,突然被正在倒滑的杜女士从后面撞到。王女士自行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右桡骨远端骨折,十级伤残。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滑冰运动本身具有一定人身危险性,属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滑冰虽为个体运动,不具有群体性及对抗性,但因冰场为对外开放的公共场所,滑冰者是在公共空间滑行,相互之间存在协调及参与,王女士与杜女士均属滑冰运动的参加者,本案符合自甘冒险规则的适用情形。

从事故现场的视频来看,杜女士系采取倒滑姿势,与其身后方的正向滑行者处于背对背状态,由于视线范围受限,且冰场内的人员可能既有初学者,也有不同程度的熟练者,滑行速度不一,导致倒滑姿势具有更高的危险性,杜女士作为具有一定经验的参加者,在采取倒滑姿势时,应当更加谨慎注意周边尤其是身后环境及人员,及时降速或避让以避免危险的发生。实际上,杜女士未能在与王女士冲撞前合理时间、合理限度内尽到注意义务,导致事故的发生,应认定杜女士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故朝阳区法院认定杜女士应对王女士的人身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

溜冰场并未配备相应安全保障人员及时对杜女士的倒滑行为进行提示和纠正,且在事发后,溜冰场未配备符合安全需要的救护人员、巡场员等安全责任人员,未配备安全经营必须的救护设备和器材,未对突发安全事件有完备的救助措施、必要的救护人员和物资,事发后未对王女士的伤情采取积极的处理措施,故其未尽到足够的安全保障义务,结合其过错程度应对王女士的合理损失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即对杜女士所承担赔偿责任的15%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故法院一审判决杜女士赔偿王女士14万余元,某体育公司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判决已生效。

来源:人民法院报

供稿:北京朝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