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本文所用素材源于互联网,部分图片非真实图像,仅用于叙事呈现,请知悉。
“刘哥,这字你只要签了,今晚我也就不走了。咱们虽然没那个红本本,但只要有了这张纸,我以后生是你刘家的人,死是你刘家的鬼。”
阿秀坐在我对面,脸上挂着笑。她刚洗过澡,头发湿漉漉地披在肩上,身上那件暗红色的毛衣把她的皮肤衬得雪白。
我看了一眼桌上那张密密麻麻的A4纸,原本去拿酒杯的手,在半空中僵住了。
“阿秀,咱们之前商量的可是搭伙过日子,知冷知热互相有个照应。这……这怎么还得签字画押呢?”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在开玩笑,可心里的鼓已经敲得震天响。
阿秀把酒杯放下,收起笑容,轻轻叹了口气:“刘哥,你是文化人,当过干部的。你应该懂,丑话得说在前头。咱们这个岁数,半路夫妻,那是隔着肚皮的。不把规矩立好了,以后因为钱啊、房啊吵架,那才伤感情呢。你若是真心疼我,这一关你就得过。要是过不了……”
她没把话说完,只是用那种幽怨的眼神看了我一眼,又转头看了看门口放在角落里的那个行李箱。
我咽了一口唾沫,拿起了那张纸。
我叫刘建国,今年六十八岁。
在咱们这个不算太大的地级市里,我自认为是个“优质老头”。退休前我在一家大型国企当处长,如今每个月雷打不动,卡里会打进八千二百块钱的退休金。
八千多块是什么概念?在我们这儿,普通年轻人工资也就三四千。我一个老头子,不抽好烟,不喝大酒,这钱根本花不完。
我有房,一百四十平的大三居,位于市中心最好的地段,没有贷款。老伴走了三年,这房子就空了三年。
很多人羡慕我。公园里的老伙计们常说:“老刘啊,你这晚年生活,那是神仙过的日子。有钱有闲,身体还硬朗,儿女又有出息。”
每当听到这话,我总是呵呵一笑,背着手,把腰挺得更直。可回到家,关上门,那种像潮水一样的寂寞就能把我淹死。
我有儿有女。儿子在北京当高管,年薪百万;女儿在上海大学教书,知书达理。听起来多体面,可体面不能当饭吃,不能当药喝。一年到头,他们也就春节回来像做客一样住两天。剩下的三百六十多天,陪伴我的只有那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双开门大冰箱,还有晚上客厅里回荡的电视声。
最怕的是生病。
去年冬天流感,我烧到三十九度。躺在床上,想喝口水都爬不起来。给儿子打电话,儿子正在开会,匆匆说了句“爸你多喝热水,不行就打120”,然后转了五千块钱过来。
看着手机里的转账提醒,我眼泪止不住地流。我有钱,我不缺这五千块,我缺的是一双能递杯水的手。
也就是那次病好之后,我动了念头:我得找个伴。不为别的,就为家里能有点人气,晚上睡觉能听见旁边有个呼吸声。
我身体底子好,每天早上五点半准时起床去滨河公园晨跑。这也是我一天中最精神的时候,穿着一身名牌运动服,手腕上戴着智能手表,在一群老头老太太中间,我那是鹤立鸡群。
认识阿秀,就是在晨跑队里。
那是今年开春的时候。那天早上雾气大,我跑得正起劲,前面突然冒出来一个人影。我急刹车没刹住,脚下一滑,眼看就要摔个大马趴。
一双软绵绵却挺有劲的手,一把搀住了我的胳膊。
“大哥,小心点!这地砖上有露水,滑着呢。”
声音脆生生的,像春天的百灵鸟。
我惊魂未定地站直身子,一抬头,就看见了一张白净的脸。
那是阿秀。她看着也就四十出头,扎个高马尾,身上没穿那些花里胡哨的广场舞服装,而是一套紧身的速干衣,显得身材凹凸有致。她眼睛大大的,眼角虽然有点细细的皱纹,但笑起来弯弯的,特别勾人。
“谢……谢谢啊。”我有点不好意思,毕竟我也算是个“运动达人”,差点摔倒挺丢面子的。
阿秀抿嘴一笑,从兜里掏出一包纸巾递给我:“大哥,擦擦汗吧。我看你天天跑,姿势特专业,以前是练过的吧?”
这话听得我通体舒畅。男人嘛,到了八十岁也扛不住漂亮女人的夸奖,尤其是这种带着崇拜眼神的夸奖。
“嗨,瞎跑。年轻时候在单位篮球队待过。”我接过纸巾,闻到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
“怪不得呢!我看咱们这晨跑队里,就数你精气神最好。我是新搬来的,叫阿秀,以后还得请大哥多指教。”
从那天起,我的晨跑多了一项内容:等阿秀。
阿秀今年五十二岁,在一家大型超市做理货员。她命苦,前夫是个酒鬼赌鬼,十几年前离了婚,她一个人把儿子拉扯大。如今儿子二十六了,正在谈对象,正是用钱的时候。
这些都是后来熟了她告诉我的。
她跟我说这些的时候,眼圈红红的,却硬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我觉得这个女人坚强、隐忍,又带着一种让人想要保护的柔弱。
我们的关系升温很快。
跑完步,我会请她去吃早茶。一开始她死活不去,说太贵了,浪费钱。
“大哥,你有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咱们去路边吃根油条喝碗豆浆就行。”
她越是这么说,我越是想给她花钱。我觉得这女人懂事,不像那些一上来就盯着我钱包的老太太。
我硬拉着她去了茶楼,点了虾饺、烧麦、凤爪。看着她小口小口吃东西的样子,我心里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作为回报,阿秀开始给我带东西。今天是一瓶自家腌的萝卜皮,明天是两双她亲手纳的鞋垫。
“刘哥,这鞋垫透气,你跑步垫着脚不臭。”她把鞋垫塞给我的时候,手指无意间划过我的手心,像过电一样。
到了夏天,有一天我晨跑时腿抽筋了,疼得坐在地上起不来。阿秀二话不说,蹲在地上,把我的腿抱在她怀里,一下一下地给我按摩。
公园里人来人往,她一点都不避嫌。
她额头上的汗珠滴在我的小腿上,热乎乎的。那一刻,我看着她的头顶,心想:就是她了。
我想给阿秀一个家,也想给自己找个归宿。
但我也有我的顾虑。我那双儿女虽然平时不回来,但对我的财产可是盯得紧。我要是领证结婚,以后涉及房产继承,那是无尽的麻烦。
我和阿秀试探着提了几次。
“阿秀啊,你看咱们也处了小半年了。我这人啥样你也清楚。我寻思着,你要是不嫌弃我这个老头子,咱们就……搭伙过吧?”
那是八月十五的中秋节晚上,我请她吃完饭,在江边散步。
阿秀停下脚步,看着江水,沉默了很久。
“刘哥,我也不瞒你。我对你有感情。你稳重,儒雅,对我好。可我毕竟是个女人,还是个带着负担的女人。搭伙过日子,说白了就是没名没分。年轻小姑娘同居那是谈恋爱,咱们这岁数同居,唾沫星子能淹死人。”
“那咱们就领证!”我脑子一热。
阿秀摇摇头,苦笑了一下:“领证?你儿女能同意?到时候闹得家里鸡飞狗跳,我不想让你为难。再说了,我儿子还要买房结婚,我要是跟你领了证,人家女方家以为我有依靠了,彩礼啥的肯定要得更高,我不能拖累你。”
这番话说的,简直是通情达理到了极点。既替我考虑了家庭矛盾,又表明了不想占我便宜的态度。
我感动得一塌糊涂,一把拉住她的手:“阿秀,你真是个好女人。你说,咱们咋办?我都听你的。”
阿秀看着我,眼神闪烁:“刘哥,不领证也行。但咱们得有个仪式,得有个规矩。咱们得像过日子一样,把丑话、好话都说清楚。你要是真心的,下个月初六,是个好日子,你来我租的房子,咱们摆一桌,把事情定下来。然后我就搬去你家。”
“行!没问题!”我答应得干脆利落。
为了迎接这一天,我做了充分的准备。
我把家里里里外外打扫了三遍,腾出了半个衣柜,买了一套新的双人床品,是大红色的,看着喜庆。
我还去银行取了两万块钱现金,装在一个厚厚的信封里。我想着,阿秀儿子结婚不容易,这钱就算是我当长辈的一点心意,也是给她吃个定心丸。
不仅如此,我还去商场给她买了一条金项链,三千多块。
十月初六这天下午,我特意去理发店染了个黑发,把脸刮得干干净净,换上了我那套平时舍不得穿的藏青色羊毛西装,还打了一条暗红色的领带。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虽然脸上有褶子,但腰板挺直,看着也就六十出头。
我拎着两瓶五粮液,揣着那两万块钱和金项链,打车去了阿秀家。
阿秀租住在城郊的一个老旧小区,六层楼的顶楼,没电梯。我一口气爬上去,虽然有点喘,但心里是热乎的。
敲开门,一股饭菜香扑鼻而来。
屋子不大,一室一厅,收拾得井井有条。桌上已经摆满了菜:红烧肉、糖醋鱼、油焖大虾,还有一盘我最爱吃的花生米。
阿秀今天显然是精心打扮过的。她化了淡妆,嘴唇涂得红润润的,眉毛也修过。她穿了一件修身的红色羊毛衫,下面是一条黑色的长裙,显得既端庄又喜气。
“刘哥,快进来,累坏了吧?”她笑着接过我手里的酒,眼神在那两瓶五粮液上停留了一下,笑意更深了。
“不累不累,爬个六楼算啥。”我一边换鞋一边把那个装钱的信封递给她,“阿秀,这个你拿着。你也知道,我不怎么会买东西,这钱你留着,给你儿子买点结婚用的东西,或者你自己添置点啥。”
阿秀接过信封,都不用捏,光凭手感就知道厚度。她脸上的笑容瞬间绽放,像朵花一样。
“哎呀刘哥,你人来就行了,还带啥钱啊。”嘴上客气着,手却动作麻利地把信封放进了旁边五斗橱的抽屉里,甚至还顺手转了一下钥匙。
这一连串动作行云流水,让我心里稍微咯噔了一下。但我转念一想,过日子嘛,女人管钱是天经地义,她爱财说明她会持家。
我们俩面对面坐下。
灯光是暖黄色的,映得阿秀的脸庞柔和动人。她给我倒了一杯酒,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刘哥,这第一杯酒,敬咱们的缘分。”
“敬缘分!”我一饮而尽,辣辣的酒液顺着喉咙滚下去,浑身发热。
几杯酒下肚,我话也多了起来,开始畅想未来。
“阿秀,等你搬过去,咱们就把那间客房改成你的画室,你不是喜欢绣十字绣吗?光线好。以后早上咱们一起跑步,中午我陪你睡午觉,晚上咱们一起看电视。我要带你去旅游,去云南,去海南……”
阿秀托着腮,笑眯眯地听着,时不时给我夹一筷子菜。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我看气氛差不多了,伸手从兜里掏出那个首饰盒,打开,金项链在灯光下闪闪发光。
“阿秀,这个给你。我给你戴上。”
阿秀有些惊讶,捂着嘴:“刘哥,这太贵重了……”
“戴上!”我不容分说,站起来走到她身后,笨手笨脚地给她扣上项链。
阿秀摸着脖子上的项链,转过身来,眼眶有点湿润:“刘哥,你对我真好。”
“只要你跟我好好过,以后还有更好的。”我趁着酒劲,伸手去揽她的肩膀。
阿秀身子微微一侧,巧妙地避开了我的手,然后站起身,脸上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刘哥,既然你对我这么真心,那咱们就得办正事了。”
“啥正事?搬家?”我问。
“搬家不急,先把规矩立了。”阿秀转身走到柜子旁,拿出了那张让我终身难忘的A4纸。
她把纸平铺在桌子上,抚平了边角,又拿出一支签字笔放在旁边。
“刘哥,这是我琢磨了好几个晚上起草的《搭伙协议》。咱们虽然不领证,但得按合同办事。你看看,要是没意见,签了字,我就跟你走。”
我那时候脑子还是热的,觉得这女人做事讲究,有仪式感。我笑呵呵地凑过去:“行,我看。只要是你写的,我都签。”
我借着酒劲,眯着眼看向第一条。
第一条:家庭财政管理。双方搭伙期间,男方所有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退休金、理财收益、子女赡养费)交由女方统一保管。女方负责家庭一切开支。鉴于男方平时开销不大,女方每月向男方发放1000元零花钱。大额支出(超过500元)需向女方报备申请。
我看着这几行字,酒醒了三分。
“阿秀,”我指着那“1000元”的字样,“这……是不是有点太紧了?我那退休金八千多呢。再说了,我自己管钱管习惯了,咱们能不能实行AA制?或者我每个月给你五千生活费,剩下的我自己攒着?”
阿秀的脸色沉了下来:“刘哥,你怎么还不明白我的苦心?AA制那是生分,那是合租室友。咱们是过日子!男人手里钱多了就变坏,再说了,你那钱放在卡里也是死钱,我帮你理财,帮你攒着养老。一千块还不够你花?你抽烟我就给你买,你喝酒我也给你买,那一千块纯粹是你打牌输着玩的。你要是不放心我管钱,那看来你还是没把我当自家人。”
她这话说的,软中带硬,把“不信任”的大帽子扣在了我头上。
我想反驳,可看着她那张委屈的脸,我又把话咽了回去。我想,算了,反正钱也是花在家里,她管就她管吧,我也乐得清闲。
我忍了,继续往下看。
第二条:家务劳动分配。女方负责一日三餐的烹饪工作。男方负责买菜、洗碗、打扫卫生(包括拖地、擦窗)、手洗贴身衣物。理由:女方尚未退休,每日需工作8小时,十分辛苦。男方已退休赋闲在家,应承担主要家务以体谅女方。
我看笑了,是被气笑的。
“阿秀,这不对吧。我找老伴是找个知冷知热的人,不是找个祖宗供着。我快七十了,你让我天天拖地擦窗,还要手洗衣服?那你干啥?就做顿饭?”
阿秀理直气壮地说:“刘哥,做饭是最累的,油烟熏得我脸都黄了。我在超市站一天,腿都肿了,回家还得伺候你?你天天跑步也是锻炼,做家务也是锻炼,这一举两得的事儿,你咋还计较呢?再说了,我要是不上班,我也能全包,可我这不是还得挣钱还房贷吗?”
我心里开始有点堵。这哪是找老伴,这分明是找免费的长工。但我转念一想,她确实还在上班,不容易。我是个男人,多干点就多干点吧,只要晚上能有口热乎饭吃。
我咬咬牙,没说话,继续往下看。
第三条:房产居住保障。为保障女方晚年生活,男方需去公证处立遗嘱:若男方先去世,女方拥有男方名下房产的永久居住权,直至女方去世。在此期间,男方子女不得干涉。补充条款:考虑到女方年老后需亲人照顾,女方有权接纳其直系亲属(儿子、儿媳及孙辈)共同居住,男方及其子女不得有异议。
我的酒彻底醒了。
这一条,简直就是图穷匕见。
永久居住权我也就忍了,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可她还要把她儿子一家弄进来?那我那房子成什么了?成她老李家的据点了?那我儿子女儿回来住哪?
我抬起头,看着阿秀。她正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在嘴里慢慢嚼着,眼神却死死盯着我,像是个猎人在看掉进陷阱的猎物。
“阿秀,这房子是我留给我孙子的。你住没问题,你儿子一家住进来,这不合适吧?”我尽量压着火气。
“有啥不合适的?”阿秀把筷子一放,“我老了谁伺候?还不得靠我儿子?他不住进来怎么伺候我?难道指望你那两个一年不回来的儿女?刘哥,做人得讲良心,我伺候你十几年,最后落个无家可归,还得看你儿女脸色,我图啥?”
“可是……”
“别可是了。你要是连这点保障都不给我,那咱们今晚就散了吧。看来你也就是想玩玩,没想对我负责。”阿秀作势要收回那张纸。
“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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