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津市海岸带及海洋

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市规划资源局:

你局关于报审天津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天津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期限为2021至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三、你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指导督促,强化《规划》实施保障,共同做好海岸带及海洋空间保护与利用管理工作。

四、《规划》是本市海岸带及海洋空间保护与利用的指导性文件和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规划》实施评估结果,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修改。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来源:天津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