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轮 电动车

体积小 灵活方便

但部分驾驶人

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抛之脑后

在马路中间随意穿梭

稍不注意就会

引发 “鬼探头” 事故

下面的这起事故

用事实告诉我们

侥幸心理

终究要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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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7日13时,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高平市米山镇米兴路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至米兴路与盖州街交叉口向东左转弯时,鬼探头似的出现在机动车道上,与由朱某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人陈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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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高平公安交管大队认定,当事人陈某逆行、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事人朱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机动车如何正确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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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在非机动车道正向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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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误: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危害

一方面,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容易引发交通拥堵,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另一方面,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时由于可视范围小,视觉盲区大,遇到突发情况来不及反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驾驶非机动车出行需注意

1、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通行。

2、非机动车要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3、非机动车横穿机动车道时,应当下车推行。

4、驾驶非机动车不得与周边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5、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晋城交管部门温馨提示

电动自行车具有体型小巧、灵活快捷的优点,非常适宜短途出行。但不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却仗着这一优点,无视法律法规任意骑行,逆行、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广大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切记:闯灯、逆行绝非“捷径”,侥幸躲过一次,未必次次都能躲过。而一旦遭遇事故,“肉包铁”必然会遭受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

来源:晋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