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在2026年1月7日发布的公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及其多个营销服务部和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了行政处罚。

具体包括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书院门营销服务部、经济技术开发区营销服务部、长安南路营销服务部和钟楼营业部。处罚原因是保险代理人培训管理不到位。

对此,中国人寿西安分公司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书院门营销服务部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营销服务部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长安南路营销服务部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钟楼营业部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员党继宁、樊叶、王艳、王涵潇、李江峰、杨清波和王晓明分别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