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当抵押权遇上刑事查封,谁的权益更优先?
在金融借贷纠纷中,抵押权人常面临一个棘手困境:当债务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立案,其名下抵押财产被公安机关查封,而抵押权人已取得生效民事判决确认其优先受偿权。此时,抵押权人能否主张优先受偿?这一问题在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议,导致大量抵押权人权益受损,甚至陷入"有理难诉"的困境。
本文结合我们团队近期成功办理的典型案例,系统梳理抵押权人对抗刑事查封的实务路径,为金融从业者提供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二
案件背景
法院审理的A公司合同诈骗罪一案,业经一审及高院二审,判决已生效。侦查阶段,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A公司名下的涉案商业楼进行了轮候查封。
然而,我方当事人H公司与A公司的另案民事判决早已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且已启动对该商业楼的司法拍卖。因上述刑事轮候查封,拍卖程序被迫中止,导致我方当事人H公司的合法民事权益无法实现。
三
案件难点:刑民交叉中的权利冲突与程序困境
(一)核心矛盾:刑事追赃与民事优先受偿权的冲突
刑事诉讼聚焦于追赃挽损,民事诉讼则以实现债权为核心。当同一财产同时涉及刑事追缴与民事优先受偿,权利冲突不可避免。本案中,公安机关查封房产的依据是"涉案财物",而某某公司主张的是民事抵押优先受偿权。
(二)实务困境:权利主张的"三无"困境
1.无程序参与权:抵押权人非刑事诉讼当事人,难以参与刑事诉讼程序;
2.无有效救济渠道:侦查阶段难以向公安机关主张权利,检察机关监督力度有限;
3.无明确规则指引:司法实践中对“善意取得”“受偿顺序”的理解不一,导致判决结果差异大。
四
实务破解:四阶段策略实现抵押权优先受偿
(一)第一阶段:抵押权设立前的风险核查
在设立抵押权前,对抵押人及抵押物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如能提前发现抵押人涉刑风险,可避免后续执行困境。
实务建议
1.核查抵押人是否涉及刑事风险(如企业征信、涉诉信息);
2.评估抵押物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抵押物是否存在潜在刑事风险。
(二)第二阶段:抵押物率先被公安机关查封阶段的权利主张
明确抵押权设立时间早于刑事查封时间,证明"善意取得"。
实务策略
向侦查机关提交《权利主张书》:说明抵押权设立时间早于刑事查封时间,证明善意取得。
【案例支撑】:最高法院(2024)最高法执监435号裁定明确,"若刑事判决未对抵押权进行审查,执行程序中应按照《刑事涉财执行规定》第十一条审查认定抵押权是否为善意取得"。
(三)第三阶段:刑事审判阶段的主动介入
主动申请参加刑事诉讼,争取权利主张的程序空间。
实务策略
1.提前向刑事法院提交书面意见:附上抵押合同、登记证明等证据。
2.申请加入刑事诉讼程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第十二条,主张作为利害关系人参与刑事诉讼。
3.如获准可以参加庭审,则应在庭审中提出异议,要求法院在刑事判决中对抵押权进行审查。明确主张优先受偿顺序:根据《刑事涉财执行规定》第十三条,抵押权人优先于退赔被害人损失。同时,证明抵押权为善意取得。
4.与民事执行法院联动:向民事执行法院说明情况,请求协调刑事查封解除。
【案例支撑】:广东省高院(2018)粤执复80号裁定明确,"中信银行深圳分行作为抵押权人,对案涉房产享有合法的抵押权,依法优先于刑事受害人受偿"。
(四)第四阶段:刑事执行阶段的优先受偿保障
在刑事执行程序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主张优先受偿权。
实务策略
1.积极向执行法院申请参与刑事执行分配,并请求对变卖价款优先受偿。
2.当抵押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及时提出执行异议:根据《刑事执行规定》第十四条,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刑事执行规定》第十四条:“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足以阻止执行的实体权利,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人民法院审查案外人异议、复议,应当公开听证。”】
3.要求检察机关对法院的执行行为进行检察监督:若执行法院不予支持,可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第六百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执行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损害被执行人、被害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案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执行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进行监督,可以对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情况,人民法院审判部门、立案部门、执行部门移送、立案、执行情况,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情况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核实。”】
五
结语:刑民交叉不是债权实现的终点,而是司法智慧的起点
抵押物被刑事查封,抵押权人仍然享有优先受偿权。最高院、广东省高院等裁判观点已明确:善意取得的抵押权,依法享有优先于退赔被害人损失的受偿权。
刑民交叉案件的本质,是刑事追赃与民事债权的利益平衡。抵押权人要实现优先受偿权,关键在于:证明善意取得+主动参与刑事程序主张优先权+精准把握法律依据。抵押权人需要密切跟进刑事案件全流程,以确保自己的权利能及时主张。
编辑: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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