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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词

他们,可能是一年来最忙的人,扑下身子、沉下心去,深入审判执行第一线,抓取鲜活素材,以独特的视角、生动的语言,忠实记录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每一个精彩瞬间。

他们,肩扛“长枪短炮”,指尖“笔走风云”,生动书写人民法院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扎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不懈实践,努力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他们,就是日常采访最高人民法院的“跑口记者”。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跑口记者”讲述2025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在这一年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关注人民法院的哪些工作、案件和故事吗?

一起来“围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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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记者 张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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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的报道中,我深切体会到:司法不仅有尺度,更有温度与远见。新时代人民法院自觉融入国家治理大局,日益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民生保障和法治进步的重要推动者。

这一年,我记录:有人假借“土地整治”之名行非法采矿之实,最终被判处刑罚并承担生态修复责任;有人盲目放生鳄雀鳝,自诩行善却因破坏本地生态被追责;更有为食用而猎捕黄胸鹀等国家一级保护鸟类者,受到法律惩处——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实屏障。

这一年,我感受:某检测公司使用OBD模拟器造假,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及相关人员刑事责任,遏制机动车检验行业乱象,彰显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坚定决心;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引发采光纠纷,人民法院在邻里间寻求利益平衡;业主申请安装充电桩遭物业无理拒绝,判决不仅确认权利,更彰显司法对绿色生活方式的支持。

这一年,我看到:全国设立环境资源审判机构2400余个,1700余家法院实现“三审合一”;以生态系统、生态功能区等为单元,优化环资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聚焦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深化司法协作,不断织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

字里行间,不只是案件,更是法治中国稳步前行的铿锵足音。

代表作品

“两高”出台司法解释严惩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

以司法之力守护“黑土”粮仓

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及3起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以司法之力守护“黑土”粮仓。

回应需求

强化黑土地保护

黑土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饭碗田”,被誉为“耕地中的大熊猫”。我国东北黑土区是北半球仅有的三大块黑土区之一,面积达109万平方公里,是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和生态屏障。然而,近年来,盗挖、滥挖、污染黑土地等违法行为频发,严重威胁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为回应《黑土地保护法》自2022年实施以来的执法司法需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并发布了这一专门针对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的司法解释。“《解释》的出台是对黑土地保护法的有力贯彻,也是落实中央关于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具体体现。”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在发布会上介绍,黑土地形成过程漫长,一旦黑土层遭到破坏难以恢复,必须通过刑事手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采挖盗挖、污染黑土地的行为。

据悉,《解释》历经一年多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以及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多部门意见,并组织专家多轮论证,确保合法性、规范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最终,《解释》于2025年3月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4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明确标准

精准打击破坏行为

《解释》围绕当前破坏黑土地资源案件突出的法律适用难题,从定罪标准、量刑尺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体现“宽严相济、罪责刑相适应”刑事政策。

针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污染环境罪,《解释》适当降低入罪和升档量刑标准。如对于永久基本农田,非法占用并毁坏达到“三亩”或非法采挖黑土达到“五百立方米”即可入罪;对于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黑土地,则设定为“六亩”或“一千立方米”。

实践中,部分犯罪分子采取“掏洞深挖”“蚂蚁搬家”方式盗挖、滥挖黑土,仅从面积看达不到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入罪门槛。《解释》借鉴黑土地保护法以黑土体积(立方米)作为行政处罚数量标准的做法,规定“五百立方米”和“一千立方米”的涉案黑土体积入罪标准,织密黑土地保护刑事法网。

对于黑土地污染问题,《解释》贯彻落实《黑土地保护法》对防治黑土地污染的要求,依据刑法规定明确,对于违反国家规定在黑土地上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黑土地的行为,以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

全链条打击

严惩上下游犯罪活动

当前,个别地区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已形成了有一定规模的利益链条,上游犯罪分子实施盗采等犯罪行为,下游犯罪分子实施后续的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犯罪行为。《解释》在严厉打击上游犯罪行为的同时,对下游行为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进行打击,如果上下游犯罪分子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进一步实现对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的全链条打击。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李相波强调:“《解释》对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行为采取依法从严举措,只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解释》也规定了依法从宽的内容,比如,对于受雇佣为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提供劳务的人员,除曾因破坏土地资源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外,一般不以犯罪论处。此外,《解释》还专门规定了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的内容,以确保能够准确认定是否构成犯罪,妥当裁量刑罚,切实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案例指引

彰显司法震慑力量

为配合《解释》理解适用,最高人民法院专题发布3起典型案例,包括刘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李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以及某科技公司等单位、贺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展示司法机关严惩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的决心,为同类案件提供判罚指引。

在刘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刘某某在他人耕地内非法盗挖黑土3000多立方米,致使黑土地资源遭受严重破坏,被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刑事责任。该案为办理盗挖、滥挖型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案件,在准确适用罪名和妥当定罪量刑方面提供了指引。

在李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中,李某某等人以投资为幌子承包经营林地后,疯狂盗挖泥炭土,严重破坏黑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最终被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本案有力震慑了非法采矿型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彰显人民法院守护黑土地、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司法导向。

在某科技公司等单位、贺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中,某科技公司等单位和个人跨省运输200余吨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在黑土地上,造成重大污染后果,被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依法严惩跨省污染黑土地犯罪,有利于助推黑土地污染的源头防控与系统治理,体现人民法院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饭碗田”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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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封面设计:赵艺璇

编辑:平钰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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