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阳似我》这剧的观众很好识别年龄,小孩儿全在磕糖磕得昏天暗地,只有老人才会被赵今麦——的有钱爸爸吴启华,吴叔叔的亮相惊一大跳。
顺带咯噔一下,他久违地回归国产剧,竟然是和金巧巧演一对离异夫妻。
金巧巧,究竟和于冬离没离婚是不清楚,但98年她和吴启华录节目一见钟情,恋爱4年后和平分手的这桩陈年八卦,绝对烫知识来着。
还是老一辈人做事带劲,两人分手第二年就在《佳人有约》里演情侣,分手23年了,人至半百,还能再一起工作实现二搭。
不过和吃瓜比起来,老sai迷如我,时隔多年再见吴启华,心心念的一个重点仍然是:吃什么都没吃叔叔的一张斯文败类颜,更喷香入味。
括弧,二三十年前,30岁左右的吴启华。
那是TVB主导的港圈黄金期,大神横行,仙品丛生。卡这个点出道的吴启华属实有些生不逢时,也就使得他的帅,严谨说是他斯文与斯文败类无缝切换的型,长久被低估。
当时只道是寻常,如今却……
你就说吧,斯文时苏断腿,败类起来帅得嗷嗷叫,演忠演奸都精彩,这一款,有代餐?
金巧巧你是谈到绝版了。
1.
豆瓣有过一次超绝投票,投出你的童年阴影男神是谁。
条件设得很犀利了,既构成阴影又必须男神,既坏得要命还得帅得要死,三观和五官都不给人留活路。
最终票选的TOP3分别是,罗嘉良、温兆伦、吴启华。
这就应验了,八九十年代的TVB真的不养闲人,养就养人渣帅哥,只能演渣男或是纯当个花瓶,搁这儿都不好使。
不过这三人,仅按颜值打分,吴启华应该会垫底。
毕竟那两位属于客观意义的帅,在当年和当下都帅得很流行,罗嘉良是很典型的MAN帅,温兆伦更符合奶帅,赛道有差但统一归入“第一眼帅哥”。
他俩抛开脸来看,演的那些道德沦丧大坏蛋,原地爆炸八百回也难解心头恨,然而观众的点永远是那四字箴言,“抛不开脸。”
这种“帅能原谅他的坏”的红利,至少在吴启华的早期,演戏最年轻的一个阶段,他无福享用。非常关键的原因在于,二十啷当的吴启华实在、实在太瘦了。
过瘦的一张脸,哪怕五官达到炫技的水平,也会因为缺斤少两撑不起来,很难形成面目和谐——和谐才是高颜值的本质。
吴启华首先就不以“五官精致”取胜,五官拆开细品,品不出特别不得了之处。
他是骨相优秀过皮相的类型。只不过这项颜值宝藏,得熬到他再长几岁、再多点肉,进入熟男状态才真正被挖掘。
在此之前,作为一个训练班毕业不久的小伙,瘦成一道闪电,只能为吴启华劈开一条奸角大道。
时间上也是赶巧了。80年代末的TVB顶流,当之无愧由“五虎将”的五张嘴吃干抹尽。彼时大侠风正吹得震天,正气凛然的大侠脸迷翻一代观众。
瘦得手无缚鸡之力的吴启华,要从缝隙中挤出一个头能怎么办呢?好办,有正必有反,大侠的锄奸扶弱,总得需要一个“奸”来给他使绊子。
吴启华正好一张奸人相。
他窄长显头小的脸型,放进这届帅哥的审美学来看很OK,是必备要素,无奈长在30多年前,会因为透着几分阴柔而难登大雅之堂,不符合主角脸。
何况脸上挂不了肉导致的脸颊凹陷,更加放大每一根骨骼线的锋利,颧骨过高、下颌线过硬,人就看着精明刻薄,揣一肚子坏水,眼睛微微一瞪也显得凶光毕露。
吴启华的瘦脱相生成了一脸凶相。
自然而然地,第一个有名有姓的角色慕容白是反派,起初是刘德华的同门师兄,接着一路坏事做尽,结局毫无意外是作死。
第一个大爆,为吴启华狠刷存在感的角色,《流氓大亨》钟伟舜更是坏得无下限,为求荣华富贵撞死亲爹,开搞商战不惜一步步推亲哥入绝境。
此等禽兽还配呼吸吗?只能气观众气到大结局被编剧一笔写死,脚滑坠了楼才算给全民一个交代。
2.
如果一个角色为坏而坏,已经引起观众身心不适,其实,演员也避免不了被“恶人气场”反噬和渗透。演杀人放火的反派比演好人辛苦多了。
以致于2022年吴启华做鲁豫的采访,回忆七七八八一堆坏角色,他无意多聊,聊也是释怀不得的口气:
“反面角色只会带来反面的影响,从此以后,找你演的不是败家子就是强奸犯。”
重点是不是“面相决定气质”呢?
温兆伦的“港剧第一奸角”丁有康,比钟伟舜大开杀戒无情无人性,可TVB不也很懂怜香惜玉,速度给温大帅哥开了一部《我本善良》洗白白上岸?
连剧名都在为帅哥平反,可想而知有多宠!
吴启华没那种好运。
他长久泡在“不是败家子就是强奸犯”的垃圾堆里不得脱身,有没有可能,是他面相始终隐隐带邪气?轻微一点搔首弄姿,拿腔起范儿,活活魅魔来的。
而一个由“奸”转“邪”的吴启华,已经意味着他脱去了稚气,进入他30岁左右的风华正茂之年。
这一阶段,虽然仍然与大好青年无缘,继续演作奸犯科,但是因为眉眼得以舒展,从干瘦变精瘦,脸长开了,出落有型了,原先硌人的奸滑小人相,开始被刺激而张力十足的邪魅所取代。
是还坏着,但坏里带风骚和妖气,性感得一脸。
吴启华到底是气质魅力大于长相的一种帅法啊,邪的气质足以掩盖脸的平淡。
这是吴启华的斯文败类与温兆伦最大的不同。
温兆伦靠漂亮标致的脸蛋儿,叫人无法不动恻隐之心,“他是不是有苦衷?”“应该是被逼的吧?”迷之像好男孩误入歧途。
吴启华则属于气场中的,氛围里的,举手投足间的非正人君子腔调。他的坏不需要故事打底,他的斯文败类是一种感觉。
所以对吴叔叔感到抱歉:
被他嗤之以鼻的某些坏角色,甚至令他难受,调理了长达半年的大尺度角色,对不起,真的超带感且非你吴启华不可。
比如《庙街豪情》的黑帮太子爷霍郁文,凌厉阴鸷,眼神狠得飞刀子,尤其把两额的头发剃短,梳很贴头皮的油头造型,大胆开麦:
能演《色戒》易先生吗?都不需要减肥了。
以及很难想象,《九品芝麻官》和《满清十大酷刑》是同时间开工,吴启华白天在《九品》耍贱扮方唐镜,晚上就去隔壁《满清》受刑演杨乃武。
一个飞扬跋扈,一个凄凄惨惨,黑白切被吴叔叔玩儿得很溜。
再补充一句:同样是三级片男主,《偷情宝鉴》里调戏良家妇女的未央生令人作呕,转头戳开《满清十大酷刑》的一幕,杨乃武侧身吻小白菜……
居然在这种片里磕到了纯爱是对的吗??
乌七八糟的角色当中,真正把吴启华演爽了的一个,想都不用想是《阮玲玉》的张达民。
一个浪荡公子哥,家道中落,靠老婆养着吃软饭,成天缠着老婆哼哼唧唧,内心已是荒芜一片。
他是空壳子孤魂,矜贵又卑劣,痴情也绝情,配以吴启华懒懒眯着眼,老像没骨头一般软绵绵的媚态,一种“萎靡的性张力”真的要了老命了。
许鞍华但凡看过一眼这个张达民,都不会昏头找彭于晏演乔琪乔,“眼睛像风吹过的早稻田”,长这样呐!
吴启华的童年也很乔琪乔,出生富裕家庭,但因为算命的说,他和爸爸相克,一直不得宠,妈不爱爸不管,他宁愿和奶奶住乡下也不愿意和父母一起生活
3.
有时觉得,演员与角色们的关系很像爱情,都讲求一个时机。吴启华算幸运了,他的每一个时机紧扣他的外形、气质变化一直按点送达。
所以他急不得。
再对演起来没完的反派深恶痛绝,没法,熬着,熬过年轻时风一吹就倒的单薄,挺进35岁以后,脸上挂得住肉了,脸型饱满了,眼神因为松弛下来而磨掉尖利,生出柔情,人就变温柔了。
温柔的吴启华终于等来好男人角色。
《900重案追凶》的王SIR,《壹号皇庭》的徐伟杰律师,直至他的经典代表作,《妙手仁心》脑外科医生程至美,这次总算轮到他连名字也力求当好人。
也生得逢时,踩准著名监制邓特希带飞的职场剧风潮,成功转型。
那种上班埋头写字楼,下班泡吧happy hour,穿得西装革履戴金丝眼镜的精英画风,在脑子里一闪,全是吴启华一张和煦照人的脸。
他的斯文、儒雅、绅士,是同期竞品欧阳震华、林保怡、陶大宇所没有的独门优势。毕竟在这一波TVB招牌的都市精英脸里,吴启华妥妥颜霸了。
至此,“童年阴影男神”彻底掐掉前四个字,终成男神。
有人觉得王阳撞脸吴启华,或许吧,但气质差别很大呢?王阳更“紧绷”更精英,吴启华偏温和文气
男神如今61岁,舒舒服服给这一代帅哥美女演爹地,敞敞亮亮与前女友演前任,也算一切皆圆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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