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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发布情况通报:
2026年1月6日11时许,未央区永隆路与景云路十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查,救护车驾驶人温某驾车载有手部意外受伤的一名伤员送医途中,遇红灯紧急通过上述十字时,与吴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事故致救护车侧翻,救护车上三名乘车人受伤,均无生命危险。交管未央大队接警后已迅速处置,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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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
据澎湃新闻报道,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表示,与普通车辆相比,救护车有闯红灯的特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故而,救护车虽然有闯红灯的特权,但前提是正在执行紧急任务且需确保安全。言外之意,救护车如果并非正在执行紧急任务,是不能闯红灯的;如果救护车司机在执行紧急任务闯红灯时存在重大过错,司机对闯红灯需负一定的过错责任。
来源:@西安交警、澎湃新闻 编辑 | 田园 责编 | 曾义峻 审核 | 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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