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咨询的当事人里,有不少人问过这个问题:“李律师,她把我家搅得天翻地覆,让我精神都快崩溃了,我能不能去法院告她,让她赔我精神损失费?”

今天我就借这个机会,给大家彻底讲清楚。记得点赞、转发给身边可能有需要的朋友。

大家熟悉的操作: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

在实务中,我们最常代理、也最容易得到法院支持的,是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

只要你手里有证据,哪怕只有几百块的转账记录,加上能证明他们有不正当关系的聊天记录、照片等,再掌握第三者的基本信息,你就可以去法院,要求确认你老公的赠与行为无效,让她把钱还回来。

但现实往往更憋屈:没有经济往来,只有情感伤害

然而,很多情况是:你老公和第三者之间,根本没有大额转账,甚至可能完全没有经济往来。但那个第三者,确确实实插足了你的家庭,给你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和折磨。

这时候,原配手里可能只有他们暧昧或出轨的聊天记录、照片等证据,没有金钱纠葛。于是,一个很自然的想法就产生了:

“我能不能仅凭这些‘不正当关系’的证据,去法院起诉那个第三者,要求她对我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残酷的现实:大概率不行,法院通常驳回

实话实说,这类起诉在实践中真不少,但绝大多数都被法院驳回了。

为什么?因为这类诉讼的案由是 “侵权责任纠纷” 。你需要向法庭证明,第三者侵犯了你的某种合法权利,才能主张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那么问题来了:她侵犯了你什么权利?

很多人会想到 “配偶权” 。但很遗憾,在我国现行的成文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配偶权” 这项具体的民事权利。因此,法院通常会认为,原配直接起诉第三者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最终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但是,这绝不意味着起诉毫无意义!

虽然法院大概率不会判第三者赔你钱,但如果你提交的证据足够扎实,能够清晰证明她与你配偶存在不正当关系,法官会在判决书中对“该事实予以认定”。

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你将他们之间这段不光彩的关系,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书,白纸黑字地固定了下来。这份公开的文书,会成为她个人历史上一个永久性的记录,实际上是从法律和社会评价层面,将她钉在了耻辱柱上。

所以,李律师给你的建议是:

  1. 调整核心目标:如果想起诉第三者,首要目标应锁定在追回财产上。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在目前司法实践中难以作为独立诉求获得支持。
  2. 证据依然关键:无论目的是什么,扎实的证据(不正当关系证据+财产流转证据)都是你一切行动的基础,务必用心收集和保存。
  3. 理解诉讼价值:即使只要求返还财产,一份认定第三者破坏他人家庭事实的生效判决,其带来的社会评价和舆论压力,本身就是一种有力的惩戒和对你自身的慰藉。

法律武器要用对方式。理性维权,用最有效的方法,守住该守的,揭露该揭露的。

如果你正在经历类似的困境,感觉愤怒又无力,可以带着你的证据来找我聊聊,我们一起分析,找到最有利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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