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十一岁大寿,闺女沈念神神秘秘地递过来个礼盒,打开一瞧,是一本厚皮相册。里面没别的,全是我跟二十一个男人的合影。从三十九岁离婚到现在,整整二十二年,换了二十一个同居对象,这事在熟人圈子里是个炸了锅的秘密,如今全摊开在桌面上。闺女眼圈红得跟桃儿似的,问我这么干怕不怕人戳脊梁骨。我看着照片上那些泛黄的脸,只回了一句:怕死没人记得我活过,就不怕这些闲话。
想当年,那段十六年的婚姻就是场噩梦。前八年把我捧在手心,后八年原形毕露,出轨带家暴。三十九岁拿着离婚证站在民政局门口,我才反应过来,前半辈子全活瞎了,听爹妈的,听领导的,听丈夫的,唯独没听过自个儿心里的。那之后整整一年,我夜夜瞪着眼到天亮,觉得自己这就废了。直到碰上陆建明,大学老同学,也是我离婚后第一个搭伙过日子的男人。我俩不领证,就作伴,后来他前妻得了癌,他是个好人,得回去尽义务,走得干净利落。
这一晃二十二年,身边来了又走的男人,年纪大多在三十五岁以上,大的五十八,小的才三十三。有工程师、厨子、开出租的,还有看书的。外人看热闹,以为我这是“集邮”,甚至笑话我饥不择食。可看看照片,这些男人既不帅也不有钱,有的谢顶,有的肚皮比将军还大,有的脾气臭得很。我看上啥?就看上他们那份实诚。咱们就像寒冬里的两只刺猬,靠得太近扎人,离得太远冻人,就这么不远不近地互相取个暖。最短处了三个月,最长的两年零七个月,散的时候都不带拖泥带水。厨子陈启航跟我住了一年半,硬是把我喂胖了十斤;开出租的赵明辉,带着我把这城里的大街小巷跑了个遍。
每一段情分,我都当是最后一段来过,不谈以后,只争朝夕。这哪是随便?这是把每一天都嚼碎了咽下去。就像手里捧着朵花,明知道花谢是迟早的事,可咱不能因为花会谢,就连花开的样子都不敢看吧?
日子本来也就是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直到那个叫顾清明的人走了。接到他儿子电话的时候,我手都在抖。顾清明,这个名字在我通讯录里置顶了二十二年,备注是“未能寄出的信”。我俩是在图书馆认识的,因一本《万历十五年》聊得火热。他比我大三岁,温文尔雅,那是真知冷知热。可当年我刚离了婚,心都碎成饺子馅了,哪敢再碰那瓷实的感情?人家提出来跟我踏踏实实过日子,我给拒绝了。后来我每谈一个,他都知道,从不拦着,就问一句:你开心吗?开心就好。
医院里,顾清明瘦脱了相,就剩一把骨头。他交给我一个牛皮纸袋,里面是一把钥匙,还有二十一封信,从一九九九年写到二零二零年,一年一封,封封没寄出去。信里那些话,看得我肝肠寸断。原来十年前他就在南山脚底下置办了个小院子,取名“清秋小筑”,那是给我留的后路。他这一辈子,就这么远远地看着我飞,看着我闹,最后把这把钥匙交到我手里,说:你累了,就回来歇歇。他把骨灰撒在了那小院里,说死了也要在那儿等着我。
那一刻我才明白,我这二十二年看似是在寻爱,实则是在逃命,是在填补心里的那个窟窿。真正能让我停下脚步的人,一直都在身后,是我自己不敢回头。
从医院出来,我直接跟现在的男友李振华提了分手。李振华是个好人,四十九岁的项目经理,没得挑。可我心里清楚,那个漂泊的林晚秋已经死了,活下来的是要守住这份沉甸甸爱意的老太太。我搬进了南山的“清秋小筑”,在桂花树下埋了顾清明的骨灰,种上一丛白菊。
如今我六十二岁了,日子过得清净。女儿带着外孙女常来蹭饭,院子里头满是桂花香。偶尔也有那多事的媒婆想给我介绍老头,我都笑着回绝了。人活这一辈子,图个啥?不就图个心里踏实吗?我这一路走来,跌跌撞撞,受过伤,也伤过人,可到头来,我算是活明白了。日子是过给自个儿看的,鞋合不合脚,只有脚知道。守着这满园花香,想着那个爱我一辈子的傻子,这余生,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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