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北京交管部门近期正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在全市医疗机构推行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员“无费用先行救治”举措。该举措以政府信用为背书,旨在确保伤者在“无费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获得全面救治。
我国是机动车保有量大国。截至2025年9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65亿辆,驾驶人达5.56亿人。道路交通活动密集频繁,交通事故难以完全避免。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往往突发且危重,又常发生在亲属不在场的情况下,及时救治刻不容缓。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应及时抢救,不得因费用问题拖延救治,并确立了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制度框架。国家也配套出台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为救治生命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然而,实践中部分医院因担心费用无法追偿而存在施救顾虑,加之救助基金申请流程较为繁琐、信息壁垒导致响应滞后,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紧急救治的效率。从新闻报道看,针对这些痛点,北京交管部门近年来持续优化机制,一方面联合卫健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将救助政策告知嵌入事故处理流程,另一方面与具备突出交通创伤救治能力的医院签订协议,打通院内“救治绿色通道”与“基金救助绿色通道”。2025年,全市累计受理救助申请2882起,使用救助资金1.17亿元。这些数字背后,是一条条被挽回的生命。
此次尝试推行的“无费用先行救治”举措,是在既有保障基础上的制度再升级。同时,依托市科委支持开发的“码上救”系统平台,多部门有望实现数据共享与智能调度,进一步提升伤员救援救治科学化、专业化水平。这不仅能有效压缩从事故现场到手术台的时间损耗,更以强有力的政府承诺,将法律条文中的权利转化为伤者实实在在、触手可及的现实保障,彰显了法治的温度。
生命至上,是交通事故紧急救治的最高价值准则。北京的探索,是对“生命至上”理念的扎实践行,也为各地破解交通事故救治难题提供了方向。期待这一探索不断完善成熟,持续织密交通事故生命救援网,让更多生命在危急关头得到及时、顺畅地守护。(马树娟)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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