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校园安全与公正执法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话题。而近日,一起发生在南宁市邕宁区的校园伤害案件,却因其中的诸多波折与疑点,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2025年12月11日,在南宁市邕宁区民族中学的课堂上,原本安静的学习氛围被一场意外打破。赵先生的女儿小赵,正全神贯注地听着老师讲课,却冷不防被同学小杨用作业本狠狠砸中了眼睛。突如其来的伤害让小赵痛苦不堪,眼睛顿时红肿起来,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当晚,心急如焚的家人立刻将小赵紧急送到前海人寿广西医院进行检查。
经过一系列专业的诊断,结果显示小赵“左眼挫伤、视网膜震荡”,这样的诊断结果如同晴天霹雳,让赵先生一家陷入了担忧与焦虑之中。随后,小赵住院治疗了两天,在这两天里,赵先生时刻守在女儿病床前,看着女儿痛苦的模样,他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为女儿讨回一个公道。
12月15日,赵先生怀着愤怒与期待的心情,赶到南宁市公安局龙岗派出所报案。一走进派出所的大门,他就神情严肃且明确地跟接警民警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希望不要让民警陆某某经办这个案子。赵先生之所以有这样的要求,并非无端生事,而是有着一段让他难以释怀的过往经历。
原来,小赵和小杨之前也曾发生过一次冲突。当时在校园里,小杨言语挑衅小赵,年轻气盛的两人很快便动起了手。冲突发生后,小杨先在前海人寿广西医院做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头颅CT平扫未见明显异常”。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几天后小杨在南宁市邕宁区人民医院,又被诊断为“脑震荡”。
这两份差异明显的检查结果,就像一个谜团,让赵先生心中充满了疑惑。而那次处理这起冲突的,正是民警陆某某。陆某某当时只组织了一次调解,在调解现场,对方家长直接狮子大开口索赔3万元。赵先生看着两份差异如此明显的检查结果,觉得对方是在漫天要价,他无法接受这样的赔偿要求,调解自然也就没有成功。
之后,陆某某给赵先生打了电话,电话那头陆某某的语气带着一种无形的施压:“你接受就接受,不接受带女儿过来就得了。”赵先生听到这句话,心里顿时“咯噔”一下,他觉得这句话听起来更像是一种威胁。更让他起疑的是,他发现陆某某早就加了对方家长的微信。在那次调解现场,陆某某和对方的陪同人员看起来也十分熟络,有说有笑,仿佛他们是相识已久的朋友。
赵先生在和陆某某的通话中忍不住问起这件事,对方却轻描淡写地说“这个东西不关案情”。当赵先生再次追问时,陆某某便不耐烦地表示“不说那么多”,还再次重复“不同意就带女儿过来”。最终,在各种压力之下,赵先生还是接受了3万元的赔偿方案。但当他签署调解书时,看到陆某某和对方家长在派出所门外有说有笑的场景,他心里的疑虑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所以,这次女儿再被打伤,赵先生坚决不想让陆某某再插手这个案子。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他的意愿发展。等到第二天晚上,他去派出所拿《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时,发现案件负责人竟然还是陆某某。赵先生当场再次提出异议,可他的声音似乎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12月19日中午,赵先生带着一份《申请更换办案民警申请书》来到了龙岗派出所,他将申请书交到了值班民警手里,值班民警表示会向领导汇报。赵先生满心期待地等待着,他以为自己的合理诉求能够得到回应。然而,等了十多天,他等到的不是回避申请的答复,而是一个让他震惊不已的消息——案件终止调查的通知。
12月30日上午,派出所打电话让赵先生去拿《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当他颤抖着双手接过这份决定书时,上面清晰地写着“因小赵被殴打一案具有无违法事实的情形,现决定终止调查”。值班民警告诉他,这个案子还是陆某某负责的,陆某某认定小杨的行为“不是故意的”,所以作出了终止调查的决定。
赵先生怎么也想不通,女儿明明被砸伤了眼睛,怎么就成了“无违法事实”呢?他心中充满了愤怒与不解,于是他找到了龙岗派出所的值班负责人,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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