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和大运河,都是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为推动各地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保护好、传承好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历史文化遗产,今日特别组合刊发甘肃兰州、江苏徐州两地检察机关一体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报道。敬请关注。

留住烽火台历史风貌

甘肃兰州:坚持“三个善于”化解长城遗址保护难题

明长城在甘肃境内绵延约1738公里,沿黄河穿兰州而过,堪称一座宏伟的“露天长城博物馆”。其中,新添铺烽火台作为长城防御体系的关键一环,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如今,走近古老烽火台,虽千年烽烟早已消散,但触摸那风化的土墩,仿佛仍能感受到戍边将士金戈铁马的余温。

留存至今的烽火台,承载着珍贵的历史文化记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作出新的部署。为保护好“露天长城博物馆”,兰州市检察机关与当地文旅部门携手共治,通过公益诉讼督促履职,有效解决了烽火台遗址保护中面临的难题。

2025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派员实地踏查,确认新添铺烽火台遗址上已存在14年的电信铁塔及其附属设施被彻底拆除,受损部分也得到修复。

行政执法一度陷入僵局

2025年5月的一天,兰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王玉龙在短视频平台刷到一段介绍兰州长城烽火台的视频,画面中,烽火台上出现的电缆线和彩钢房让他心头一紧。“这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按规定,不仅本体不得建设,周边50米保护范围内也不应有任何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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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兰州市检察院的干警在新添铺烽火台遗址调查取证。

第二天,王玉龙查明该烽火台是位于兰州市安宁区九合镇的新添铺烽火台遗址。他立即上报兰州市检察院,并将线索移交安宁区检察院。随后,安宁区检察院就当地文旅部门未依法履行文物监管职责立案调查,并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下称“铁塔公司”)发出检察建议。

然而,难题接踵而至。文旅部门在督促铁塔公司搬迁过程中,铁塔公司复函称,依据电信条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若遇特殊情况必须迁移的,应由提出迁移要求的一方承担迁移所需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电信铁塔属于国有通信设施,搬迁难度极大。”安宁区文旅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遗址所在的九合镇原隶属皋兰县,此前皋兰县文旅部门多次督促搬迁,但因赔偿问题未能解决。2023年兰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后,九合镇划归安宁区。2025年5月,安宁区文旅部门依检察建议再次督促,陷入了同样的执法僵局。

现场调查厘清前因后果

行政执法遇阻后,在甘肃省检察院指导下,兰州市检察院成立办案组,赴现场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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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无人机拍摄的新添铺烽火台遗址上的建筑。

“新添铺烽火台为夯土结构,已有500多年历史,风化严重,普通人很难从外观辨识其明长城烽火台遗址的身份。”兰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涛介绍道。办案组利用无人机对遗址全方位拍摄,确认遗址由墙体、堑壕、烽火台三部分组成,其上建有木质信号塔2座、铁质信号塔2座、彩钢机房1间,以及木质电线杆1根。办案组逐一记录设备信息,追溯建设及维护时间。

经现场勘验并询问铁塔公司主要负责人,办案组查明:该铁塔由兰州市移动公司于2011年初建设,未办理审批手续,租赁了烽火台遗址所在的25平方米国有林地。2014年11月,因政策调整,铁塔公司获取了电信铁塔的所有权。

“尽管该遗址在2012年被认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文旅部门立碑和划定保护范围是在2015年。2011年1月至2014年11月,各级文旅部门虽然以文件形式对该遗址进行公布,但未立碑明确,兰州市移动公司对于租赁的地块为烽火台遗址可能存在主观不知的情况。而该保护标识碑体位于烽火台上山必经之路,与电信铁塔、彩钢机房直线距离不足5米,长城保护四界桩清晰明确,铁塔公司接手时应当明知该遗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王玉龙告诉记者。

办案组随即赴兰州市自然资源局调查,确认该地块未办理土地报批手续。这表明铁塔公司始终未补办手续,其2021年后多次被督促搬迁仍未整改,导致文物长期受损,社会公共利益持续遭受侵害。

携手共治寻得“最优解”

如何评估遗址受损程度?怎样安全拆除铁塔?铁塔拆除后又该迁往何处?一系列难题摆在面前。

在兰州市文旅局支持下,应兰州市检察院邀请,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及多位文物专家积极参与,对遗址受损程度、修复费用及搬迁方案进行全面评估,提供专业意见。2025年7月28日,兰州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名义,向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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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电信铁塔的新添铺烽火台遗址所在的山体。

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提交的证据真实、合法,且铁塔公司对此无异议,遂决定调解结案。铁塔公司承诺于2025年9月10日前,按搬迁方案对遗址本体上的电信铁塔等附属设施予以拆除,恢复遗址原貌,并由安宁区文旅部门验收。

记者了解到,搬迁方案吸纳了众多文物专家的意见,全程采用人工拆除:通过悬吊设备,避免与烽火台砖石直接接触;在人工搬运设备过程中,铺设厚木板作为缓冲,防止设备与烽火台砖石发生碰撞;对于残留于墙体的扎带痕迹,用竹片轻刮清除,严禁使用化学溶剂。

令人欣慰的是,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内,各方本着对历史文化遗产高度负责的原则,合力高效地推进搬迁方案的实施。

“在2025年10月召开的大检察官研讨班上,应勇检察长强调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本案的高质效办理,就是我们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落实最高检党组‘三个善于’要求的具体实践,很好地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兰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郁军表示,兰州境内长城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保护好长城遗址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是兰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着力点。“我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与文旅部门的协同,打破部门壁垒,协同共治,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筑牢坚实的法治防线。”

赋能大运河“活态传承”

江苏徐州:推动生态保护与文化遗产传承深度融合

运河之水奔涌千年,承载的不只是南来北往的舟楫,更是一个民族流动的文化基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千百年来,运河滋养两岸城市和人民,是运河两岸人民的致富河、幸福河。希望大家共同保护好大运河,使运河永远造福人民。

保护大运河,我们要保护什么?从大运河的水,到滨河生态空间,再到沿线文物和文化遗产,江苏省徐州市检察机关创新采用流域系统治理模式,通过统筹规划、整体施策,对大运河综合保护问题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2023年以来累计办案56件,以司法力量推动生态修复与文化遗产保护深度融合,助力千年运河在新时代绽放生机。

保护好运河水质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大运河是鲜活的生态绿脉,“水”是其中涌动的血液,也是保护的重中之重。

如何让大运河沿岸畜禽养殖实现绿色转型?曾经,徐州市检察院通过传统人工巡查的方式排查养殖污染,不仅耗时耗力,还难以全覆盖。如今,该院运用卫星遥感和雷达遥感技术,精准锁定6个乡镇的疑似违规养殖点位,结合无人机航拍与水质快检,发现部分河段COD(化学需氧量)、总磷超标,存在富营养化风险。该院迅速行动,向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升级运河沿线1公里内的粪污处理设施,实现生态治理全域覆盖。

“环境好了,养殖成活率提高了,日子更有奔头!”如今,规范化养殖既保护了一方碧水,又让当地村民增收。与此同时,一些非法捕捞者也得到了应有惩罚。为牟利,一些不法分子在骆马湖禁渔期多次偷捕花鲢、白鲢,破坏水域生态。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此类行为不仅损害渔业资源,更影响大运河(骆马湖段)生态系统平衡——花鲢、白鲢作为“净水鱼”,能滤食藻类、净化水质,非法捕捞将直接削弱水体自净能力。对此,检察机关依法追责,要求被告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须修复生态并公开赔礼道歉。

最终,法院在骆马湖畔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联合多部门开展增殖放流,将用被告支付的赔偿费用购买的4.5万尾花鲢鱼苗投放至涉案水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这些“净水鱼”将逐步恢复鱼类种群,改善水质,让大运河早日重现水清鱼跃的美丽画卷。

保护好运河生态

城河共生、人河相亲。只有保护好滨河生态空间,才能让清澈的运河水映照出城市发展的底色,让葱郁的绿廊承载起市民生活的诗意。

大运河畔的“水上工厂”曾像“毒瘤”一样影响着周边环境:3家企业在南四湖段违规建设码头,占地近5万平方米,年吞吐量超500万吨,堆放沙石煤炭、直排污水,直接威胁行洪安全与运河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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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开展调查取证。

沛县检察院查明上述情形后,立即立案调查,发现主管部门虽早已下达拆除决定,但企业拒不执行,监管缺位。该院遂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企业依法拆除违建码头,同时依托“河湖长+检察长”机制,联合多部门召开联席会,制定拆除方案,做好群众工作。当月,3座违建码头被彻底拆除。此外,该院推动相关部门在码头原址上覆土复绿,栽下6000余株树木,加固运河岸线。该案还推动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形成“检察蓝”守护“运河绿”的长效屏障,让行洪安全更有保障。

“废弃船只污染水质、堵塞河道,必须彻底清理!”邳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发现大运河上散落着上百艘“僵尸船”。这些锈迹斑斑的破旧船只不仅破坏水生态,更影响航道安全。该院依托“六长出题”机制,推动政府将清理工作列为重点,并建立整改进展同步抄送制度,确保监督实效。在“检察+行政”双轮驱动下,7个乡镇联动攻坚,对258艘废弃船舶完成无害化处置,有效消除了航运安全隐患。

如今,清理后的运河碧波荡漾,船只南来北往,千年水道再现勃勃生机,成为检察机关守护大运河“金名片”的生动实践。

保护好运河文脉

水脉连着文脉。大运河作为活态文化遗产,不仅承载着南北交融的千年文明记忆,更以流动的姿态延续着中华文化的生命力。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

2025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启动了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加大沿线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更好依法服务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

大运河作为中华民族的文化象征,其重要节点——下邳故城承载着奚仲开国、圯桥进履等千年历史,却曾因环境杂乱、标识缺失陷入保护困境。此前,下邳故城被发现冶铁痕迹,睢宁县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职能,聚焦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设立“下邳故城文化公益保护办公室”,16次实地踏查精准定位问题。针对环境脏乱等易整改事项,通过磋商督促即时清理;针对深层次保护难题,邀请专家听证后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文物部门与属地政府增设保护标识、组建专职巡护队,并申报展示棚建设项目。在检察监督的推动下,《下邳故城遗址保护规划》获省级立项,县政府出台专项方案,构建起长效保护机制。如今,下邳故城在“检察蓝”的守护下,正从历史尘埃中焕发新生,成为大运河文化带中璀璨的文化明珠。

另一处大运河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资源——燕桥建于明万历十八年,却因汛期冲击频发陷入“屡修屡毁”的困境。

“每五六年就被洪水冲毁,修了又毁,问题一直没解决!”附近村民无奈地说。

“我们到现场的时候,燕桥的两侧护栏已经在上一轮的汛期中被全部冲垮了,桥面石板也受到一定程度毁损,周围环境十分杂乱。”检察官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有些唏嘘。经研判,该案例存在监管职责交叉、传统修复方案治标不治本等问题。为此,检察机关组织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提出“修缮+分流”方案:一方面监督文物部门加固桥体,另一方面推动新建桥梁分散汛期压力。

在多部门协同下,整改工作于汛期来临前完成。如今的燕桥焕然一新,再现大运河文化带迷人风貌。

(检察日报 谢文英 南茂林 闫晶晶 刘盼盼 朱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