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聚焦保护与发展两大核心任务,创新探索“1253”工作法,通过“一张清单、两个整合、五个纳入、三个着力”的系统举措,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走出了一条县域可持续发展的特色路径。
昌宁县坚持目标导向,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复核、“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等重点工作涉及的指标进行全面梳理,优化整合为66项可量化、可追踪的统一指标体系,明确14个牵头单位、6个配合单位的职责边界与完成时限,确保“每项指标有人跟进、每项工作有人抓实”。同时,梳理38个相关部门204项责任清单,构建起领导责任、指导监督责任、保护监督责任、保护主体责任、保护司法责任“五大责任体系”,从制度层面杜绝推诿扯皮与执行空转,为生态保护工作筑牢责任根基。
依托清单的精准化、标准化、动态化管理,昌宁县实现了资源整合的高效突破。在任务目标整合方面,将年度任务、考核评价等20个领域161项指标,系统整合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生态安全等五大重点领域66项指标,通过“牵头+配合”模式避免交叉重复,完成“多任务”向“一体化”的转变。在工作力量整合上,一方面统筹省级奖补资金、沪滇资金等各类资金及群众投工投劳、村集体经济等资源。如全省第三批农村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项目整合资金2922万元,高效推进治理工作;另一方面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执法机制,围绕水、大气、土壤等五大重点领域开展综合监管,形成协同发力的监管格局。
昌宁县创新运用“清单嵌入机制”,将66项核心指标精准融入“五个纳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治理”。把11项生态指标纳入县域“十四五”规划及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全局;成立县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相关指标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10件惠民实事,写入两会报告接受代表审议;将20余项生态指标纳入县委常委会、书记县长办公会日常调度;把13项关键指标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执行“一票否决”制;将两会确定的生态环保重点任务及领导交办事项纳入年度督查和巡察重点,压实部门履职责任。
此外,昌宁县聚焦保护与发展深度融合,在三大领域精准发力,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系统治理上,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淘汰低排放标准汽车931辆、关停高污染企业18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51%;建成11个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河西水库、右甸河获评省级美丽河湖;投入9391万元推进农村污水治理,2025年治理率预计达69.35%,完成47座历史遗留矿山修复。
在生态价值转化上,深挖“山、水、城”资源优势,有序开发温泉资源,构建“一带六镇多点”康养旅居格局。在绿色产业培育上,立足硅矿与绿色能源优势,打造绿色硅材精深加工示范区,形成“硅石开采—工业硅—多晶硅—单晶硅”前端产业集群,带动滇西产业集群发展。
如今的昌宁,通过“1253”工作法的系统实践,让绿水青山持续释放生态红利,传统经济加速向绿色经济跨越,“田园新城”既存生态之美又载民生之福,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记者 郑义 通讯员 刘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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