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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部气象地方性政府规章
《孝感市极端天气灾害防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将于2026年1月10日起正式施行
标志着我市极端天气灾害防御工作
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办法》全面对接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防灾减灾部署,立足于我市防御极端天气灾害的实际需要,明确将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的暴雨、暴雪等灾害性天气,以及雷暴大风、冰雹、异常连阴雨等极端天气纳入防御范畴,覆盖灾前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全流程。
构建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协同防御机制,厘清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明确气象、应急、交通、教育等多部门职责,破解以往协调不畅难题。
预防准备方面
《办法》要求每五年开展一次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动态更新风险数据库,同时强化韧性城市建设,完善防洪排涝、应急避难场所等基础设施,并创新引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保险机制,鼓励开发专属保险产品分散灾害风险。
监测预警环节
将搭建跨区域、跨部门气象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在监测盲区和灾害易发区增设监测设施,建立递进式预报预警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快速靶向送达。
应急处置阶段
《办法》建立预警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停工、停产、停业、停课等分级响应措施,对学校、企业等重点单位的防御责任作出细化规定。同时,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与气象防御深度融合,提升科技防灾能力。
此外
《办法》还创新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推动汉江、府澴河等流域防御合作
并将防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为极端天气灾害防御
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来源:孝感日报 全媒体记者李琛 通讯员华丽
制作:包梦婷
校对:杨涛
责编:盛为华
终审: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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