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杀熟、仅退款、虚假宣传……这些网络交易市场中的突出问题对各方权益造成损害。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和《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为网络市场立规,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信的网络交易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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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大数据杀熟、“仅退款”、平台“罚款”“会员降权”等平台规则制定方面的突出问题反映强烈。

对此,《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制定、修改、执行平台规则过程中,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活动进行不合理限制,收取不合理费用、不合理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不得利用平台规则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实施大数据“杀熟”、提供会员服务时单方面随意变更平台规则损害会员权益等。随着直播电商迅速发展,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问题逐渐凸显。《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等主体的法律责任,划定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进行商业诋毁、不得销售或者提供违法商品或者服务等行为红线。对于数字人直播等新技术的出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将数字人主播等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纳入监管,避免新技术成为生成或传播虚假信息的“挡箭牌”,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电商活动的,应当进行标识,并持续向消费者提示。同时,新规明确,针对直播电商领域虚假宣传、低俗“擦边”、AI仿冒公众人物、打着“特供”旗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传播违禁商品售卖信息和私域直播诱骗老年人消费等问题,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坚决遏制网络直播电商乱象。督促网站平台进一步加强直播电商信息内容管理,建立健全内容审核机制。

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网站平台,以及问题突出、顶风作案的网络账号、直播间和MCN机构依法依规从严予以处置处罚,并公开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