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南政府法令,移动支付交易限额已提高至每月1亿越南盾,是之前限额的十倍。
越南政府刚刚颁布了关于提供移动支付服务的第368号法令。根据该法令,客户最多只能在同一服务提供商处开设一个移动支付账户。他们可以在营业网点向主账户存入现金,也可以从其他支付账户、借记卡、电子钱包或移动支付账户接收资金。
账户持有人可以使用该账户提取现金、向其他移动支付账户或电子钱包转账、支付商品和服务费用、缴纳公共服务费以及进行公路交通电子支付。
一家服务提供商推出的移动支付应用程序
该法令规定,通过单个账户进行的转账和支付交易总额上限为每月1亿越南盾,是之前规定的十倍。
此外,用户还可以使用额外的信用额度支付公共服务、水电费、电信费、交通费、学费、医疗费、保险费和银行债务,每月总额度不超过1亿越南盾。
移动支付(Mobile Money)由越南信息通信部(现为科技部)发起,旨在推广无现金支付。与电子钱包不同,移动支付为用户提供与其手机号码绑定的账户。该服务已获得越南国家银行的许可,于2021年底开始试点运行两年,之后延长至2025年底。
在上月底的新闻发布会上,越南国家银行的一位代表表示,到2025年9月底,移动支付账户的交易总量将超过2.9亿笔,交易额约为85110亿越南盾。目前全国约有1089万个注册的移动支付账户,其中70%位于农村和偏远地区。
从宏观视角看,移动支付是普惠金融的重要抓手,也是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此次1亿越南盾/月的上限,为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数字化提供支付底座,也为乡村振兴与区域均衡发展提供金融支撑。但便利不等于放松监管,只有在实名、合规、风控三位一体的框架下,才能让每一笔交易既便捷又安心。
可以预见,随着第368号法令落地,越南的移动支付将进入“量质并进”的新阶段:用户获得更大支付半径,机构拓展更广服务边界,监管巩固更稳金融底座。对每一位普通用户而言,最重要的是用好工具、管好账户、守好底线——让科技红利真正转化为可感可及的生活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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