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中,不少公司以“业务调整”“经营困难”为由,强制员工待岗却不发工资,试图变相压榨劳动者权益。很多人面对这种情况手足无措,要么忍气吞声,要么冲动辞职错失赔偿。

向恒律师事务所明确提示:未经协商的强制待岗不发工资属违法行为,掌握以下维权要点,准护权不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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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3种情形的强制待岗均违法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合法待岗需同时满足“协商一致、有正当经营事由、按标准支付待遇”3个条件。

反之则违法:

1. 未协商直接发待岗通知;

2. 以“待岗”为名针对性逼迫特定员工离职;

3. 待岗期间不发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各地标准略有差异)发放生活费。

核心维权3步走,证据是关键:

第一步:全面留存证据

重点收集4类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证明原薪资标准);公司强制待岗的书面通知、微信/邮件沟通记录(固定违法事实);考勤记录、工作群签到(证明正常履职意愿);书面异议函及EMS邮寄回执(证明已明确拒绝待岗)。

第二步:拒绝“旷工”陷阱

即使被强制待岗,仍需按时到岗或主动要求安排工作,避免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合法辞退;若公司拒绝提供劳动条件,及时拍照、录像留证。

第三步:分级推进维权

先与公司协商补发工资及恢复岗位;协商无果向属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整改;整改无效则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可主张补发工资差额、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N倍经济补偿,若公司违法辞退可追2N赔偿金。

向恒律所避坑提醒:切勿轻信公司“先待岗后续恢复”的口头承诺,所有协商结果需书面确认;不要主动辞职,主动离职通常无法主张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