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新规:达人直播属于商业广告,网红带货受《广告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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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电商新规:达人直播属于商业广告,网红带货受《广告法》规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章驰

1月7日上午,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专题新闻发布会。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聚焦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主播)、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MCN机构)四类主体,直播电商的多种场景,规定了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达人直播属于商业广告,网红带货将受《广告法》规制

办法中详细列举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义务。

下列情形一般构成商业广告:

(一)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以外有一定影响的自然人,在直播电商活动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或者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二)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将介绍商品或者服务的直播内容录制、剪辑、编辑后,以文字、图像、视频、音频等形式通过互联网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

(三)其他构成商业广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