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川观新闻
川观新闻记者 史晓露
近日,来自广元的农民朋友通过“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反映,村里的土地被承包给企业种红心猕猴桃,但遇到企业老板跑路,“以前企业购买了农业保险,现在企业不干了,还需要我们村民继续购买吗?”网友询问。
这并不仅仅是一位网友的疑惑,不少农户关心:如果土地流转给了合作社或者农业企业,农民还需要自己缴纳农业保险吗?该由谁缴纳保险?对此,记者采访了四川省财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
问政网友咨询:土地长满杂草无法耕种,还需要缴纳农业保险吗?(网友供图)
四川省财政厅金融与资本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遵循“谁种植谁受益”的原则,土地流转后,一般由实际经营方,也就是合作社或者农业企业来缴纳保费。如果遇到实际经营方跑路,后续是否继续参保,完全遵循农户自愿的原则,各地不应强制农民参保。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支农惠农政策,农户遵循自愿的原则参保。”四川省财政厅金融与资本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初衷,是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构建农业风险保障体系,当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遭遇洪涝、干旱、冰雹、病虫害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农作物减产绝收、养殖品类受损时,参保农户可以获得理赔,有效减少损失。
四川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分为中央补贴险种和地方补贴险种,具体来看,保险标的包括种植业,如水稻、玉米、小麦等;养殖业,如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森林、涉藏特定品种等;也包括地方优势特色保险品种,如特色川菜、川果。
从缴费比例来看,大部分保费由财政资金承担,参保农户只需缴纳一小部分保费。比如在四川,农户如果要购买三大主粮(水稻、玉米、小麦)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只需要缴纳20%的保费,其余部分由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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