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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 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保障全市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充实、愉快的寒假,并有序做好新学期准备工作,根据国家及省市关于教育教学、安全管理、考试管理及“双减”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5-2026学年度寒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统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自2026年2月5日(农历腊月十八)开始,至3月4日(农历正月十六)结束。3月5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开学。幼儿园参照执行。

(二)普通高中学校:寒假自2026年2月10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开始,至3月4日(农历正月十六)结束。3月5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开学。职业中学参照执行。

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统一放假和开学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

二、规范组织期末考试与评价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日常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2025〕3号)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严禁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高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严禁向任何组织和个人购买试题,命题能力不足的学校,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命题,提供题库供学校选用组卷;各地各校要强化命题审核把关,命题须依据课程标准,突出核心素养,杜绝偏题怪题;义务教育学校日常考试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坚决克服唯分数的倾向。

三、科学设计寒假作业与生活指导

学校要加强学科年级统筹,严控寒假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作业应合理适度。倡导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及跨学科作业,鼓励开展春节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与家长共同制定假期作息计划,保障睡眠,加强锻炼,控制电子产品使用,科学用眼护眼;鼓励学生参与家务劳动,促进健康成长。普通高中学校可于开学前一周开放教室、图书室等场所,供高三年级学生自愿到校自习使用。严禁学校以冬令营、校内托管、研学活动、辅导讲座等名义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或推荐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各县(市、区)要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打击“众筹私教”“家政服务”“研学”等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四、全面加强假期安全教育与管理

放假前,各学校要对校园进行全面的安全排查,重点排查消防、燃气、电气、危化品管理等,建立台账并立即整改。

要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明确家长的监护责任。同时,必须开展“离校最后一课”安全专题教育,覆盖交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消防、冬季防溺水、心理健康等各个方面。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必须按程序第一时间报告并妥善处置。

五、提前谋划并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

开学前,要对校园环境、教学设施、生活设备进行全面检修,营造良好开学氛围。要组织教师提前返校,开展业务培训和集体备课,提升教师教学与评价能力。学校在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时,应将考试计划的制定、公示与备案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开学后,要精心组织“开学第一课”,关注学生假期后的心理调适。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动态,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临汾市教育局

2026年1月8日

来源:临汾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