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还在,人却变了。一个村子的田埂上,走着的可能早已不是当年签下承包合同的那群人。孩子出生了,姑娘嫁出去了,老人走了,户口迁来迁去,地却没多也没少。眼瞅着二轮承包陆续到期,国家一声令下——再延长30年。可这“延”字背后,藏着多少纠结?谁的地能留?谁的地要交?谁又能分上一亩三分?
河南驻马店的王女士,2018年嫁了人,户口没动,婆家那边也没地可分。村里人念叨“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差点把她的1.2亩地收走。还好这次新规讲得明明白白:外嫁不等于失地,关键看两样——户口落哪,有没有在新地方分到地。她保住了地,还能流转出去收租金,每年多了笔稳当收入。你说这老观念,挡得住政策吗?
也不是谁都这么幸运。有人户口一迁到地级市,地还在手里,可撂荒两年没管,村集体依法收回,一点商量余地都没有。也有人离了婚,带着孩子把户口迁回娘家,原籍没地,新规说了,可以申请重新纳入承包体系。更离谱的是,有村开大会投票“外嫁女不分地”,听起来民主,其实违法,这种“村规”压根不顶用,打个12316热线就能讨说法。
老人走了,地归谁?很多人觉得“爹妈的地,儿子接着种”天经地义。可土地是村集体的,承包是按“户”来的。只要家里还有人在本村户口里,这地就能接着种。但要是老人单独成户,走得干干净净,地就得退回集体。不过树上的果子、大棚里的菜,这些附着物的收益该归谁还是归谁,不能白忙一场。
林地倒是有点特殊,松树果树这些,继承人能在剩余承包期内接着种。至于土地带来的租金、补偿款,只要合法,都能继承。有人图省事,私下把地转给别人,结果闹出纠纷,合同都没签,打起官司来寸步难行。其实真有争议,先找村干部聊聊,不行再找乡镇农口,实在没办法还能上法院。
新生儿落地,媳妇娶进门,大学生退伍回村,这些新增人口能不能分地?新规还是那句老话:“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稳定大于一切。可也不是一点活路没有。村里留了不超过5%的机动地,四川绵阳那个村,40亩地分给了20个人,每人一亩,确权到户。还有收回的、新开垦的地,也优先拿来安排。
前提是你得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落地,别处没地。申请得分地,还得过村民代表大会这一关,不能村干部一句话就定了。有些人觉得不公平,可你想啊,今天这家添人分地,明天那家减人抽地,谁还敢往地里砸钱修渠、改土?
确权证一定要拿到手,这是“地契”一样的东西。流转土地必须签书面合同,写清楚租几年、多少钱、种啥用。进城落户也不等于失地,你可以留,也可以有偿退出,补偿标准各地不一样,但绝不能私下买卖,那种交易法律根本不认。
前阵子听说有个村,外嫁女的地被强行收回,她直接找了农业农村局,最后地又回来了。政策其实不偏不倚,就看你知道不知道、敢不敢用。土地是根,根不稳,心就慌。现在规矩清楚了,就看咱能不能把这份底气攥得更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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