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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麻雀,我有一种负罪感。

我的童年,几乎时时处处与麻雀、青蛙、知了、蚯蚓、螃蟹等小动物为敌,我在捕杀甚至食用它们的过程中,获取满足和快乐。在所有的小动物当中,捕杀麻雀最具挑战性。我央求大哥用8号铁丝帮我做了一把弹弓,口袋里揣满黄豆大小的石子,在县城的里弄小巷和郊区的田间地头鬼鬼祟祟、蹑手蹑脚、东张西望,一旦发现目标,屏气、张弓、瞄准、射击,动作一气呵成。打下一只麻雀,用细柳枝绑住它的双腿挂在裤带上,一走动,麻雀拍打在屁股上,我颇为炫耀。现在想想,那时候像我一样的男孩子,是多么的张牙舞爪、面目可憎。

麻雀命运多舛。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它与老鼠苍蝇、蚊子一起,被列入“四害”名单。在声势浩大的灭麻雀运动中,人们使用大喇叭、铁器等制造出刺耳的响声,迫使它们无处落脚四方逃窜,终因体力不支坠落地面,要么被捕捉,要么被打死。后来,麻雀被“平反”,摘掉了“四害”的帽子。然而,厄运并未到此为止。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一些人为满足口腹之欲,竭尽所能将麻雀这坨肉,归于自己的碗中。麻雀再次成为被人类围追堵截的对象。

记得那时候,一只麻雀能卖三分钱。有些人买回麻雀,去毛后糊上面粉油炸,用来下酒。还有一个传言现在想起都觉得很假,说吃麻雀脑袋能治偏头痛,导致麻雀价位走高,引诱更多的人加入捕杀的行列。

我有一位邻居,叫老邱,是运输公司的搬运工,工作之余就背起一支火铳打麻雀换钱。靠近县城的内河边上,有一个大晒场。老邱先是抓一把稻谷,在地面上撒成一条直线,然后在长铳的枪管里装进火药和芝麻大小的铁沙,躲在远处瞄准直线。麻雀纷纷飞下来啄食稻谷。老邱扣动扳机,轰的一声,飞沙走石,中弹的麻雀,少则几十只,多则上百只。麻雀还不长记性,过一会儿又有一批中计,死伤无数,前赴后继。

由于过度猎杀,麻雀踏上了流亡之路。在县城和近郊,早不见了麻雀的踪影,它们逃进了更加偏远的乡村和山林。

后来发生了两件事,让我突然明白,猎杀动物是有罪孽的。我一位同事的姐夫,一天进山打麻雀,不料气枪走火,把自己的一只眼睛给崩掉了。不久,老邱突然变得傻傻痴痴的,大冬天赤着脚在雪地上走来走去。大家议论说,杀性重,会遭报应。

联想到自己的过往,我心里很是忐忑,就在这时候——2000 年 8 月,《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颁布了,麻雀被正式列入其中,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动物。

慢慢地,麻雀从乡村和深山回到了县城,甚至更大的城市,栖身于树枝间、屋檐下、墙洞中,早出晚归,忙忙碌碌,在喧嚣嘈杂里繁衍生息。我注意到,麻雀依旧十分警觉。那份胆怯和惊恐,令人叹息不已:要经过多久,它们才能与人类从容不迫地相处?

有一阵子,我住在一个高高的小阁楼里。小阁楼有一扇大窗,一低头,能看见县城的内河,一抬头,与县城的西山对视。偶尔,有几只麻雀像被顽童随手扔出的石子,从窗前飞过,让静态的画面变得生动活泼起来。

一次打篮球,我扭伤了右脚,在家休养。一日午睡醒来,睁开眼时,发现三只麻雀在啄食窗台上的面包屑。受到惊扰,麻雀立即飞起,落在不远的梧桐树上,探头缩脑,一副还没吃过瘾不想离去的样子。我眯起眼睛佯装睡去,大气都不敢出。不久,两只麻雀飞了回来,一边快速吃着面包屑,一边提防着我,机警的样子叫人忍俊不禁。我也十分紧张,生怕自己搞出什么动静,把它们吓跑。直到把面包屑全部吃完,麻雀才心满意足地离去,我才舒展了一下僵硬的身体。

这是我和麻雀一次没有任何杂念的相遇。这之后,我把麻雀当成是一群不能明目张胆招待的“客人”,经常在小阁楼的窗台上,撒点碎米、面包屑,三三两两的麻雀会落下来啄食,甚至留下一些粪便。我远远地、静静地注视着它们。从它们的身影和鸣叫声中,我仿佛看见了田野,闻到了稻香,仿佛有风拂过我的脸庞。

前些年,我们电视台开办了一档关注民生的新闻栏目——《三衢热线》。有一天,一位中年男人找到我,报料说他居住的楼下,有一棵老香樟树,上面住满了麻雀,叫声有些吵人,影响他生活,问电视台能不能派记者报道一下,让有关部门把麻雀赶走或处理掉。

傍晚下班后,我专门去了那里。夕阳余晖里,难以计数的麻雀们从四面八方觅食归来,在香樟树的枝叶间,跳闪腾挪着,叽叽喳喳叫着。那场景,就像市井里寻常人家的日常生活,琐碎又温暖。

这挺好的呀,为什么要赶走麻雀?

我派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要求报道不带任何倾向和观点,由观众来作评判。节目播出后,观众们的反馈跟我的想法如出一辙——这挺好的呀,为什么要赶走麻雀?

我颇感欣慰。

现在,偶尔经过那棵香樟树下,我会驻足片刻,仰头去寻找麻雀的身影。我发现,自己的颈椎痛也比以前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