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加强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范和保障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经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研究论证,公安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公安部网站(www.mps.gov.cn)查阅公开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2月2日前,通过公安部网站在线提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rmjcfxd@163.com。
人民警察法修订,你最关心的是哪一条?你有什么意见建议呢?能量君已经留言:建议人民警察退休后警衔待遇保留。
人民警察是社会安宁之基,其职业属性远超出一般行业的范畴,人民警察退休后应保留警衔待遇,理由如下:
一、职业风险的终身性
警察在履职过程中面临的危险、压力和身心损耗具有持续性影响。许多民警在退休后仍需承受职业伤病、心理创伤等长期后果。保留警衔待遇,是对其终身职业风险的制度性承认,体现国家对其特殊牺牲的延续关怀。警察办案都是终身负责制,难道警衔待遇退休了就没了?
二、纪律性与奉献的特殊性
警察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其职业要求绝对服从、随时待命、牺牲个人生活乃至家庭时间。这种奉献贯穿整个职业生涯,其纪律约束与忠诚要求远超普通职业。退休后保留警衔,是对这种终身纪律身份的精神延续。
三、警衔的荣誉性与象征意义
警衔并非普通职级,而是国家授予的荣誉象征,代表着法律权威、公共信任与个人操守的终身承诺。剥夺警衔待遇,可能削弱其作为“终身人民警察”的荣誉认同,也不利于维护警察体系的尊严传承。
四、社会示范与职业感召
警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践行者。保留退休警衔待遇,可强化职业神圣感,激励在职民警珍视荣誉、廉洁履职,同时向社会传递“国家不忘奉献者”的明确信号,增强公众对法治共同体的信任。
国家对警察等特殊公职群体实行终身荣誉待遇或保留衔级福利,这并非特权,而是基于其职业不可替代性的普遍制度设计。我国警察制度亦应体现这一职业规律。
保留退休民警警衔待遇,并非单纯的福利考量,而是对警察职业终身属性、荣誉体系与社会价值的完整性尊重。这既是对奉献者的庄严致敬,更是对法治社会警魂传承的制度支撑——让金色盾牌的光芒,不因退休而褪色,反因岁月的淬炼而更显厚重。
你有什么意见建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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