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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61岁的郭白虎原是孙石窑村村书记。2000年他进入村委会工作,2017年离职。2022年,郭白虎向辉县市法院递交诉状称,村委会从事日常工作需要资金,他多次垫付。2002年至2017年共垫付78万余元。他请求法院判决村委会归还其本金及利息。
辉县市法院认为,郭白虎垫付资金后,村委会出具收款凭证,双方之间民间借贷合同关系依法成立有效。2022年9月26日,辉县市法院下达2283号判决书:孙石窑村村委会返还郭白虎借款78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孙石窑村村委会不服,提出上诉。2022年12月27日,新乡中院下达6528号民事裁定书:郭白虎与孙石窑村村委会并非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郭白虎应当通过当地乡、村两级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应程序来主张案涉款项的确认和兑付,其主张并非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郭白虎起诉。
郭白虎不服向河南高院申请再审。河南高院下达民事裁定书:新乡中院二审判决不当,应予纠正,指令新乡中院再审。2023年8月23日,新乡中院判决撤销6528号民事裁定,维持2283号的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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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时任孙石窑村书记帖托不愿还债,也不想因欠债成为限高(限制高消费)人员,于是任命“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郭黑虎同志为孙石窑村党支部书记。”
但任命书中的郭黑虎,实际上是村子里的一个智力残障人士。
媒体前往当地调查后证实,这名智力残疾者透露,村里一堆人都调侃他当上书记了,但他自己真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书记的。
辉县市法院下达的执行裁定书提到,2024年2月该院向孙石窑村村委会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冻结村委会存款;2024年7月,划拨村委会名下银行存款5.8万元,已支付于郭白虎;2024年7月,向孙石窑村及法定代表人郭黑虎发出了限制消费令,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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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晚,河南新乡市“孙石窑村顶包案”联合调查整顿组,就“辉县市南寨镇孙石窑村一智力残疾村民被‘顶包’成‘村支书’”一事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称,经查,孙石窑村“顶包”案基本属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单位和11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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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因孙石窑村未完全履行法院对其债务纠纷的判决,辉县市人民法院拟对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法定代表人帖托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帖托为避免被“限高”,向时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石红彪请求帮助。
石红彪找到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时任局长魏新涛商量规避方法。
执行局局长本应该劝村里主动、自觉履行生效判决,但他却忘记了身份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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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长石红彪安排镇党政办一级科员张大志套用其他文件文号,制作了免去帖托孙石窑村党支部书记、任命该村村民郭黑虎(非中共党员、智力二级残疾)为孙石窑村党支部书记的虚假文件,应付法院执行,实际仍由帖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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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人民法院执行承办人朱新昌未经核实,依据虚假文件于2024年7月11日对郭黑虎采取“限高”措施。
后辉县市人民法院发现该文件失实,于2024年7月23日解除了对郭黑虎的“限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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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非党员当党支部书记,真是开玩笑。
当然,我注意到有人提出村主任才是法定代表人,为何限高的是村党支部书记?或许与书记、主任一肩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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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这样的事很好笑,更让人吃惊的是不过1年时间,这些官员竟然大都提拔了。
时任辉县市委常委、南寨镇党委书记,现任辉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政府党组成员职务、辉县市政府副市长职务;
时任南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现任辉县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
时任南寨镇党委副书记(分管党政办),现任共青团辉县市委书记;
时任辉县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现任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时任辉县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现任辉县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辉县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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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让那些老老实实干活、遵守法纪的人多么寒心啊。
2026年1月8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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