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起因寻常的胃部不适问诊,最终却以一条生命的骤然消逝收尾,这起发生在江苏南通的医疗事件,不仅让一个家庭陷入无尽悲痛,更在社会层面引发了关于医疗操作规范、患者知情权以及医疗纠纷处置的深度讨论。2025年4月至12月,从患者踏入医院的那一刻起,一系列本可规避的失误,最终酿成了无法挽回的悲剧,而两级医学会的鉴定结论、警方的立案调查,更是将这场医疗纠纷的核心矛盾清晰地呈现在公众面前。
据2026年1月8日的报道称,2025年4月中旬,家住南通的宋女士因持续7天上腹部疼痛,前往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消化内科寻求诊治。最初,宋女士的诉求十分明确——做一次胃镜检查,以明确胃部不适的具体病因。然而,在门诊问诊过程中,宋女士自述存在心悸症状且正在服用美托洛尔,这一情况被接诊医生重视,医生就告诉她心悸不能全麻,必须要到心血管内科做心脏电生理检查及射频消融术。如果不做,后期手术也不能全麻。
这番话让宋女士陷入了纠结,事实上,她的心悸症状并无明显外显特征,既没有伴随头晕、出汗等情况,日常活动也未受到影响。宋女士的女儿李女士事后回忆,家人曾反复劝说母亲谨慎考虑手术,毕竟从外在表现来看,病情远未到需要手术干预的程度。为了稳妥起见,家属还专门咨询了北京等地的权威心脏科专家,专家结合宋女士的心脏彩超等检查结果明确表示,其心律失常情况通过药物即可有效控制,完全没有手术的必要。
但医生关于“不做手术会影响后续全麻”的说法,始终萦绕在宋女士心头,成为了她难以释怀的顾虑。再加上院方强调该手术属于微创手术,创伤小、恢复快,最终,宋女士和家人还是松口同意了手术方案。2025年4月27日下午,宋女士因“心律失常频发室性早搏”的诊断结果,被收入该院心血管内科住院治疗,等待接受心脏电生理检查及射频消融术。根据南通市医学会后续出具的鉴定书诊治摘要记录,宋女士入院时神志清醒,心肺查体未发现特殊异常,步入病房的状态也显示其身体基础条件并非危重。
仅仅两天后的4月29日,宋女士被推进了手术室,谁也没有想到,这扇手术室的门,成为了她与家人的永别之门。这场被定义为微创的心脏手术,从一开始就埋下了隐患。根据手术记录和两级医学会的鉴定内容,术前体表心电图已定位宋女士的室早为右室流出道起源,手术医生先是穿刺右股静脉送入消融导管,在右室流出道前间隔处标测到最早激动点并进行消融,术后室早症状一度消失。但不久后,同形态室早及室速再次出现,医生在局部巩固放电并静滴异丙肾上腺素后,症状依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在此情况下,医生结合早搏心电图形态,决定调整方案,穿刺右侧股动脉行左室流出道标测,并在左冠窦区域标测到最早激动点。这一区域的手术操作,在临床实践中属于高风险范畴——左冠窦与左冠状动脉主干开口毗邻,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冠脉损伤。按照医疗操作规范,在该区域进行射频消融术前,必须先行选择性冠状动脉造影,以此判断消融靶点与冠状动脉开口的解剖距离,从而规避手术风险。但遗憾的是,该院医生并未执行这一关键步骤,更未就这一高风险操作的相关情况,及时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告知。
在未做冠状动脉造影的前提下,医生直接对左冠窦区域进行了约5次放电消融,累计放电时间达300秒左右。消融过程中,宋女士曾出现一过性心率下降,但并未引起医生的足够警惕。很快,意外发生了,宋女士突然出现呼吸心跳骤停,医护人员随即展开了长达近两个小时的抢救,但一切努力都未能挽回她的生命。最终,宋女士因双侧瞳孔散大、无自主呼吸心跳、血压测不出、心电图呈直线,被宣布临床死亡。事后的尸检报告明确指出,宋女士的致死原因为术中急性左冠状动脉损伤、心脏骤停。
事故发生后,南通市卫健委委托南通市医学会介入调查,2025年8月22日,南通市医学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随后江苏省医学会于12月9日再次出具鉴定意见,两份权威报告均将这起事件定性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明确认定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承担主要责任。鉴定书详细列举了院方的多项过失:术前未对高风险操作区域进行冠状动脉造影,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术中变更手术方案,未及时告知家属拟行的消融部位及相关风险,侵犯了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手术操作与患者病情恶化存在明确的时间先后关联,是导致左冠状动脉主干急性损伤乃至闭塞的根本原因。
而更让家属难以接受的是,在后续的调查过程中,他们发现院方疑似存在伪造病历、违规审批手术的行为。李女士透露,院方在医学会调查时,曾拿出一份所谓“外院查动态心电图提示频发室早3万多次”的报告,以此佐证手术的必要性,但家属联合相关部门查阅了南通市几乎所有医疗机构的记录,都未能找到这份报告的踪迹。江苏省医学会的鉴定书也证实,死亡病例讨论记录中提及的这份关键报告,并无任何病历资料佐证,且讨论记录所记载的手术过程,与实际手术记录存在明显出入。
南通市卫健委2025年8月15日出具的《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更是进一步揭开了医院在管理上的漏洞。该审批表明确指出,心脏射频消融术属于江苏省限制类医疗技术,但该院心内科并未执行严格的手术审批制度。更令人震惊的是,电子病历系统后台记录显示,为宋女士《术前小结》签署手术审批意见的医生郑某,在审批当天其实正在门诊坐诊,并有明确的接诊记录,郑某本人也确认并未实施此次审批操作,其电子病历系统的账号和密码存在保管不当的问题,导致手术审批的实际操作人员无法追溯。
面对这一系列指向明确的证据,家属选择了报警,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经对这起医疗事故立案调查。而截至2026年1月8日,李女士仍表示,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始终未能就母亲的死亡给出一个清晰明确的说法,对于两级医学会鉴定书中将“伪造证据”定性为“病例书写不规范”的表述,她更是无法认同,已经决定向中华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为母亲讨回公道。针对家属的诉求和目前的争议,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两级医学会的鉴定结论已经明确,院方医务处等部门正在积极与家属、卫健部门沟通对接,处理后续的赔偿及相关事宜。
这起悲剧曝光后,引发了众多网友的理性讨论,大家从不同角度表达了对事件的看法。有网友表示,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每一个操作都必须严格遵循规范,尤其是高风险手术,术前的各项检查和风险告知缺一不可,医院的疏忽不仅是对患者生命的漠视,更是对医疗准则的践踏。还有网友认为,患者及家属在就医过程中也应保持理性,多方咨询权威意见,不能仅凭单一医院的建议就做出决定,同时要重视病历资料的留存,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也有网友指出,医疗纠纷的处理需要更加透明公正的机制,既要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也要规范医疗机构的行为,从根源上减少此类悲剧的发生。
个人看法:这起医疗事故的发生,是规范操作缺失与风险告知缺位共同作用的结果。医院在高风险手术中忽视关键检查步骤、违规审批流程,直接酿成悲剧;而家属的维权之路,也折射出医疗纠纷处理的复杂性。唯有严守医疗规范底线,保障患者知情权,完善纠纷处置机制,才能让医患双方都感受到公平与尊重,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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