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取证有哪些陷阱?录音拍照有讲究,别让证据白费了

不少人在闹离婚时,发现对方有婚外情,脑子里第一个冒出来的念头就是“我得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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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真到动手那会儿,心里没底,不知道到底录个音行不行,偷拍几张照片会不会惹麻烦?

有个朋友两口子在深圳,去年年底,发现老公跟公司同事走得有点近,老婆翻了手机,微信聊天记录、转账截图全都拍了。

她拿去找律师,律师第一句话就是“你有没有把手机原件带来?”她一下心慌了,截图自己删了好几条,原始证据就这么没了。

其实,手机、电脑上的微信聊天、转账记录这些都能用,但只靠截图,法庭一般不认。

原件最重要,有条件最好直接拿去做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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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一不小心手快清理了聊天记录,等回头想申诉,一点办法都没有。

有网友说“公证很关键,省得以后扯皮”,还有人补了一句“别指望朋友帮你作证,法庭上都靠证据”。

这些都是实打实的经验。

拍照录像这事儿也不是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比如有的人觉得开房记录、酒店前台监控、两个人一起出现的照片这些铁证如山,其实没那么简单。

开房记录要想调出来,必须是法院下调查令或者警方介入才行,自己去酒店查,前台没法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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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不少地方酒店对隐私查得严,随便问问都被拒绝。

就算你真拍到对方和第三者一起,也只能在双方同意或公共场合下拍,跑人家家里去装摄像头,那叫侵权,弄不好还犯法。

录音也一样,有人背地里在家装录音笔,想着把把柄握在手里,其实只要自己在场,正常谈话录音还是可以的,但你要是越了线,比如用软件窃听或用别的手段偷录,这种证据很可能被认定无效,反过来还得担责任。

现在法院越来越重视证据的合法来源,哪怕你掌握的是真实情况,只要取证方式不合规,法官可能直接不采信。

前段时间刚有条热搜说,有人把配偶的私密照发到朋友圈,结果对方一纸诉状告到法院,最后还得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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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传播对方隐私资料,这步千万别踩。

还有种情况,打算请朋友出来给自己作证,结果对方临场退缩。

这种证人证言,得看证人愿不愿意出庭,嘴上说得再好,法官还是以有硬证据为主。

现在有些人还会找律师帮忙,通过律师去法院申请调银行流水、酒店入住记录这些,这种方式也算稳妥,很多人用过,都说靠谱。

每个人的遭遇都不一样,取证也没有唯一的路。

最怕的就是一时冲动做了违法的事,到头来证据没了还惹麻烦。

要是你有碰到类似问题,或者有自己独特的“取证经历”,也可以说说,你觉得哪种方式最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