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汕头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26年首场生态环境治理新闻发布会,通报“十四五”以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十四五”期间,汕头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绿美生态建设为总牵引,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连续4年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持续跃升,美丽汕头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聚力系统治污,环境“颜值”持续刷新。汕头市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聚焦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完成101台工业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淘汰高排放锅炉498台共1668蒸吨,累计淘汰1.2万余辆柴油货车,出台6部环境管理规范性文件,科学划定限行区域。自2015年起,全市大气环境质量连续11年全面达标,“十四五”期间PM2.5平均浓度较“十三五”下降20.2%,2025年AQI达标率攀升至98.9%,“汕头蓝”成为城市鲜明标识。

水环境治理成效显著,坚持“三水统筹”、陆海联动,建成38座污水处理厂,铺设2.26万公里管网,污水收集率从42%提升至65%,完成近1.5万个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溯源及471个问题排污口整治,巩固38宗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生态修复同步发力,建成278公里碧道、83万亩水源涵养林、17万亩绿地,营造红树林174公顷,韩江河口湿地成为国际候鸟迁徙重要节点。练江实现从“污染典型”到“治污典范”的蝶变,韩江东溪(汕头段)、梅溪河获评全省美丽河湖,青澳湾、南澳岛分别获评全国美丽海湾与和美海岛称号,澄海区创成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我市因治水成效突出获国务院督查激励。2025年,汕头市与揭阳市创新建立“两市同创、双湾联动”机制,成功打造“内海湾+广澳湾”省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目前全市国省考断面、饮用水源及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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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与乡村环境持续优化,加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6.89%,超额完成省定92%的考核目标。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建成20个“无废细胞”,危废得到安全处置,医废和生活垃圾实现100%无害化处置。作为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城市,我市提前一年实现1157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53条农村黑臭水体全部消除黑臭,488个行政村完成环境综合整治,达成“三基本”治理成效。

深化减污降碳,经济“亮色”更加鲜明。我市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47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建成6家国家级绿色工厂和1个省级绿色工业园区,濠江产业园区跻身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练江流域183家印染企业全部“弃污进园”,实现产业升级与污染集中治理双赢。大力发展绿色能源,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突破三百万千瓦,连续四年100%完成碳交易配额履约,开展四类外向型产品碳标签试点认证,全国首笔能效电厂节能减排挂钩贷款落地,绿色金融创新取得突破。

突出改革创新,制度“防线”愈发牢固。我市构建16部地方法规组成的严密法治网络,“法治引领练江蝶变”项目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建成全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一张图”,与潮州、揭阳签署《汕潮揭生态环境领域共保共治框架协议》,并在全省率先建立海洋垃圾“全链条防治体系”。对836个固定污染源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成119个自动监测点位,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创新“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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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十五五”,我市将锚定美丽汕头建设目标,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产业绿色转型,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绿美生态系统,构建多元生态治理体系,以高品质生态支撑高质量发展,展现山清水秀、绿色低碳的美丽汕头新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