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蔡康苗、叶静律师共同办理的离婚案件,成功帮助客户拿到离婚判决书,该判决同时支持对方支付婚内抚养费、离婚后抚养费、返还婚内借款,委托人的银行存款无需分割,并驳回对方主张共同承担百万余元夫妻共同债务的满意结果。

一、历经三次起诉,最终成功判离

2024年1月,本案委托人W女士与男方就离婚事宜协商无果,遂决定委托本案办案律师承办W女士与男方的离婚纠纷,协助委托人向法院起诉离婚。其中W女士是北京户籍,男方是外省户籍。

本案办案律师在接受W女士的委托之后,迅速搜集相关证据,撰写民事起诉状,并通过调取男方在北京的居住信息成功在北京某区法院立案。北京某区法院开庭审理本案,而从始至终男方均表示不同意离婚,并多次在庭审中强调要求W女士与其共同承担巨额债务。2024年8月,一审法院判决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未彻底破裂,尚有和好可能,故不同意判决委托人与男方离婚。

历经六个月的等待,委托人等来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机会。而在这六个月当中,由于双方无法进行正常沟通,委托人并不清楚男方的居住情况,办案律师通过调取男方的居住信息发现,截至调取之日,男方在北京的居住情况并未连续满一年,由于男方的疏忽,其居住证到期之后未及时进行签注,而男方居住地的居委会还拒绝开具《居住证明》。由于未能取得男方在京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据,北京某区法院立案庭不同意受理委托人的第二次起诉,要求委托人前往男方的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

无奈,办案律师只能将起诉材料递交至男方户籍所在地辽宁某法院起诉立案。立案成功后,办案律师与承办法官多次沟通,说明本案双方当事人都长期在北京居住生活,从便于当事人参与诉讼的角度考虑,希望本案可以在北京法院进行审理,也节省当事人的经济压力和时间成本。经过多次沟通,法官终于同意向对方施压要求对方提供在北京的租房合同和租金支付记录。在取得上述材料后,办案律师凭此材料向男方居住地的居委会申请开具《居住证明》,成功于2025年5月协助委托人在北京某法院第二次起诉离婚立案成功,办案律师同时向辽宁某法院办理撤诉。

二、对方仍不同意离婚,争夺抚养权及财产,律师全力以赴用证据讲话

第二次起诉开庭,男方仍旧不同意离婚,坚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不承认其向委托人有婚内借款,不仅如此还主张有百万余元的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委托人共同承担。

鉴于委托人的孩子尚不足五岁,我方提供了大量孩子与委托人共同生活、关系亲密、不可分离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虽然再次规定了“婚内借款”,但实践中鉴于夫妻双方婚内财产属于共同共有的情况,法院支持的案件较少,本案委托人持有男方出具的借条主张借给男方20万元,但该资金并非一次性转账,而是男方用委托人的多家信用卡贷款,委托人以每个月还信用卡的方式出借给男方。因此办案律师将委托人多家银行卡还款信息和多年的还款记录予以统计,最终计算出委托人向男方出借的金额。在严密的证据组织下,男方认可了出借的金额,却主张借条是受胁迫签署的,但并未提交相关证据予以佐证。而本案当中委托人最关心的问题即为巨额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办案律师从债务涉及案外人、女方未签字或追认、双方早已分居、相关利益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角度予以抗辩。2025年10月,北京某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委托人,男方承担分居期间的婚内抚养费及离婚后抚养费、返还婚内借款及驳回男方要求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全盘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

三、守护一审战果,二审力争维持原判

男方对一审判决结果均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当中男方又提供了要求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法院根据本案事实、双方主张及证据,对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的处理并无不妥,故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

后记

本案终于在2025年年末,迎来珍贵的二审判决,W女士拿到二审生效判决的次日就持二审离婚判决书去派出所更改了户籍登记上的婚姻状态,改为:离婚。对她来说,等待了两年的自由身份应当以她习惯的方式记录!

历时两年的离婚拉锯战终于落下帷幕。面对冗长的离婚诉讼程序,蔡康苗叶静律师团队凭借过硬专业,巧妙化解诉讼“难关”,做好委托人的心理疏导和诉讼引导工作,为委托人和婚生子争取到经济上的最大权益并甩掉“背巨债”包袱,重启人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