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上午,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宣判,对被告人廖某宇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随后,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廖某宇案的判后答疑”:

来源:瓷都审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瓷都审判

爆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报料”一键直达“晨意帮忙”平台;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政企内容服务专席19176699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