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郑东新区2025年度各类市场主体报送年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年度报告的主体

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郑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应当报送2025年度报告。

02

年度报告的时间

2026年1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

03

年度报告报送并公示的方式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通过电脑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s://gsxt.scjg.henan.gov.cn)或手机端微信公众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NSGSJ)、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在微信或支付宝中搜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程序,选择年报报告-登记机关所在地河南即可),报送2025年度报告并公示。

(二)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其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公示。选择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通过电脑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ttps://gsxt.scjg.henan.gov.cn)或手机端微信公众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HNSGSJ)、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报送2025年度报告并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2025 年度报告。

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醒:年报填报不收费,各类经营主体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谨防“年报诈骗”,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04

咨询电话

涉及年报填报问题咨询电话: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371-65566925、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371-86557790、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371-67179381;涉及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填报问题咨询电话:产品质量监督处,0371-86067186;涉及社保填报事项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371-12333;涉及统计事项填报咨询电话:市统计局,0371-67183827;涉及商务部门填报事项咨询电话:市商务局,0371-67182091;涉及海关部门填报事项咨询电话:郑州海关,0371-12360或95198;此外,经营者还可按照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机关,与属地市场监管所联系咨询,具体电话如下:

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市场监管所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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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