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延期后,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案今天(1月9日)一审宣判,肇事司机廖某宇被判死缓

2024年10月2日,廖某宇驾车与女友争执后情绪失控,在景德镇昌江大道路口加速超速行驶,撞死过马路的一家三口。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后果特别严重。鉴于其属间接故意、事发后报警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判处。

去年该案一审时,检方指控廖某宇事发时在人流密集的昌江大道加速至每小时近130公里的速度行驶,无视女友多次哀求减速,撞飞胡某一家三口,其中孩子身亡时不满一周岁。

编辑: 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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